麥當勞的處理方式真是讓人心寒。
碰到這種維護公司權益的,只是過於激進的應該幫他付罰款才是,我認為麥當勞一定會以
這樣會留下不好的表率,讓其他員工跟著有樣學樣罵客人為理由,堅持不幫他付罰款,說
嘴巴是長在他身上,我們的訓練又沒叫他罵人。
麥當勞最終目的就是省那四萬元。
可是某種程度上他也是因為公司很忙,並且為了其他員工才出言不遜的,結果反而落得東
西不是人的下場。
這種是在服務業至上的小M,一定會引起軒然大波,督導天天來這家店釘人,結果整間店
氣氛被弄得很差,店的其他員工又遷怒罵人的人,這人才不得不被逼退轉換跑道。
公司本來就應該負有最終責任,這在美國一定是判公司全部賠償,而且是8萬美金不是台
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