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到這種狗屁判決
我就想到是不是法官貪汙
都沒人這樣想嗎?
像這種被告用老二想就知道會輸的 是不是送紅包給法官
就可以贏官司了?
不然羅瑩雪上億的財產怎麼來的?
還有曾文欽隨機殺人事件
竟然只是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這種狗屁判決是不是也是收了紅包?
[新聞] 羅瑩雪夫婦深圳置產 身價破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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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唐筱恬、陳志賢╱台北報導】
律師出身的法務部長羅瑩雪身價不凡,根據監察院昨天公布的廉政專刊顯示,羅瑩雪存款
有6000多萬元,加上證券、黃金存摺等投資超過1億元。值得注意的是,羅瑩雪除了在台
北市松山區、新北市樹林區各有一棟房屋外,羅瑩雪丈夫熊宇飛在中國大陸深圳市擁有一
棟房產,引發外界關注。
財產申報曝光,名下擁有新台幣、美金、港幣三種存款,換算下來約有新台幣6604萬元,
另外與丈夫兩人還投資股票、基金1354萬餘元,以及價值高達625萬的黃金存摺。熊宇飛
還收藏「一代草聖」于右任等人的字畫共15幅,市值2143萬元,夫妻兩人加起來身價破億
元。
先生股票與公務無關
※ 引述《lwu24 (飛魚)》之銘言:
: 臉書罵人「瘋的可以」 法官判無罪
: 【蘋果日報】孫英哲╱彰化報導 2014年06月15日16:47
: http://ppt.cc/Z5QB
: 彰化縣一名女子不滿丈夫的前妻打電話騷擾,去年1月間在臉書留言指對方「瘋的可以」
: 、「瘋模樣」及「去找適合自己的瘋人院」等語,因此被告公然侮辱罪。彰化地院法官認
: 為被告臉書留言只是抒發情緒,無公然侮辱的犯意,留言僅凸顯被告口德不佳,未減損或
: 貶抑原告的人格,故判決被告無罪。
: 但法官為避免判決引發罵人無罪的效應,還特別在判決書最後「附帶一提」強調,雖判決
: 被告無罪,但並非贊同或鼓勵以不文雅的文字或言語罵人,判決要凸顯的是,某人不會因
: 為被罵瘋子、神經病等,就變成那樣「不名譽」的人,也就是被罵的人不會因此名譽受損
: ,反倒是行為人會被認為口德不佳,進而造成自身外部評價減損。而道德與法律不同,不
: 禮貌不等於侵害名譽,不道德的行為並非法律處罰的對象。
: 判決指出,被告楊姓女子因不滿丈夫的陳姓前妻打電話騷擾,遂於去年1月28日在自己的
: 臉書動態消息留言:「她…歐巴桑…真的瘋的可以……也不照照鏡子自己的瘋模樣…,你
: 應該先找適合自己的瘋人院」。陳女輾轉得知上述留言,認為楊女在臉書公開訊息中罵她
: ,憤而對楊女提出公然侮辱罪告訴;檢方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 被告楊女庭訊指出,她會寫這樣的留言只是為抒發情緒,沒有要貶損原告。法官審理時先
: 就被告臉書留言中的「瘋」、「瘋人院」等字詞,查詢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及古文
: 小說紅樓夢等書籍,雖認定上述字詞不文雅,足使人在精神上及心理上感到難堪,但同時
: 也認為《刑法》公然侮辱罪是以行為人主觀上有公然侮辱犯意為要件,且言論是否構成侮
: 辱,也需視行為人言論時的心態、客觀情狀等因素綜合判斷。
: 法官指出,被告楊女因為心中感到不滿而在壓力下於臉書透過文字發洩,是一時情緒激動
: 所為,很難認定有公然侮辱的主觀犯意,且原告並不會因為被告在臉書留言瘋模樣等語,
: 而貶低其外部社會評價,原告雖認為自己主觀情感因這些留言而受傷,但實際上社會通念
: 頂多只會認為楊女是口德不佳之人,在被告無主觀犯意,且這些文字也不會減損原告名譽
: 下,判決被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