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慎入!貓送洗半小時 被狗咬死了

作者: rgsniper (That's me)   2014-06-18 19:03:18
我覺得你比某P理性多了
所以我來回你了
※ 引述《thuki (揮動夜晚的散尾鞭(s))》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慎入!貓送洗半小時 被狗咬死了
: 時間: Wed Jun 18 17:38:0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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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把麻醉貓做美容當作你個人的業界常識是你的事情,但是請不要把這件事情搞得
我沒有把麻醉貓做美容當作是常識
: 好像不麻醉才才是少數,麻醉是大家都會做只不過不會說這樣,搞到好像不麻醉,告知
:
: 雇主就會流失客人那樣。
我只能告訴你我們所經歷的事情有落差
造成你憤怒只好說抱歉了
: 我不知道你忽略了多少在你文下推文的美容師跟助理告訴你現在的寵物美容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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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多透明,透明到現在大家都要搞寵物美容櫥窗讓經過的路人把臉擠上去看
:
: 貓或狗剃毛的樣子有多可愛
我從來都沒有忽略 我只是把我知道的事實說出來而已
: 最後給你個良心的建議。把你待過的那家不告知就麻醉的寵物美容的名字說出來,
:
: 我們共同來抵制這種可怕的黑心業者
我待過的那家是非常有良心的
麻醉一定告知 而且一定簽同意書 不簽就不做
: 喔對了,我家的美容助理表示遇到很掙扎的貓最多就是一個人戴手套壓制,一個人
:
: 搞定貓,沒有五花大綁這回事。完全沒有。
這跟我待過的那家差不多啊
: 我看到了,然後我可以準確地告訴你,以你的標準,只要有攻擊事實,主人就有責任。
這我不否認
: 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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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你也承認狗都有攻擊性,換句話說,不管是彼特犬還是西施犬,他們都有可能去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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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的狗。你說身為猛犬主人該有的責任就是他們應該要在整個美容過程當中都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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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邊監督,否則就是有責任,那西施犬如果同樣咬死了某個比他更小的狗或貓,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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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標準狗主就是有責任,因為只要是狗都有不可預期的攻擊性,或多或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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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你想說,50%的可能性要負責,5%就不用?
你要知道一件事情 西施跟比特差別在於對於人的威脅性
西施發起標一個人就能制止住 比特可是沒辦法的喔
如果今天這則新聞是西施咬死貓 當然犬主也有相同的責任
: 也就是說,以你的標準,狗主帶去寵物美容如果不是全程陪伴,出了事就是要負你
:
: 說的那9%的責任,雖然我根本不知道9趴是怎麼來的。
大型猛犬跟一般觀賞犬差別就在他們猛起來的差距
比特犬會被某些國家列為禁養不是沒原因的
在台灣 你想養就要有能耐保證他不會出亂子
數值並非重點 不要專注在這點上
那只是告訴大家我對於這件事的看法
: 道義責任?你說的道義責任是指他相信寵物美容裡面的人收了他的前會幫他搞定好狗,
:
: 結果寵物美容完完全全的搞砸了這件事情他要負責任?
套某人的說法 法律上店家要負全責 沒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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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說狗主也許沒有法律責任,但是要負道義責任。好吧,我有點被你洗腦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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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始也這樣認為了。
我沒有在洗腦 我只是告訴你我這麼認為
你不贊同我也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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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責任就是相信了這麼一家不負責任、不專業、又推卸責任的寵物美容,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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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他的心愛的狗弄得有殺貓前科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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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主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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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責任就是相信這麼一家不負責任、不專業、又推卸責任的寵物美容,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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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他心愛的貓放去跟比特面對面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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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看清楚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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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好像有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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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現在再說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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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主跟貓主是完完全全的受害者,這家寵物美容店要負全責
我有看清楚你的文章
我從來都沒有說過你這種想法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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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06-18 19:21:00
現今的狀況就是正常犬貓遇到業者疏忽造成的緊張外在因子皆會造成類似的負面後果藉以比特犬的兇猛,來混淆其實其餘犬隻亦會做出類似行為的焦點,根本是偏頗沒有本事支撐9%論述,就不要拿出來當令箭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4-06-18 19:23:00
我只能說不意外,之前就說過,大部份的獸醫在寵物行為學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06-18 19:24:00
說難聽點,今天很有教養的貓狗,遇到業者粗心大意的環境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4-06-18 19:24:00
上很弱,這也是戴更基為啥在這麼有名的原因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06-18 19:25:00
與行為,亦會產生如此悲劇,不把責任百分百肩負是錯誤的同意,當獸醫或是美容店有做到SOP時,再來指涉寵物主的教導欠佳、兇性超乎常情,才說得過去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4-06-18 19:27:00
我比較好奇R大是在哪家寵物美容上班過?還可以簽麻醉同意書,如果是獸醫院的話,這本來就是必要的動作,何謂的有良心之說?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06-18 19:36:00
ZZZZ 一看就知道來消毒的你幹嘛一直幫寵物店說話 然後都把責任推到主人上彼特犬的兇猛性 店家會不知道嗎? 店家不會更小心嗎如果沒辦法處理 為什麼還要收? 飼主責任在哪?現在不是飼主帶比特犬去逛街然後咬死貓耶= =真好奇你該不會就是那家寵物店的員工吧= = 希望不是囉
作者: thuki (揮動夜晚的散尾鞭(s))   2014-06-18 19:57:00
但如果是理毛 幾乎100%必須麻醉<=這是你說的然後你現在跟我說接近百分百的比例不是常識?對 你知道比特發瘋起來一兩個人也不一定控制的了那為何?為何不是寵物店必須多派一個人去做預防,而是要主人去做?還是你不知道比特一但發瘋連主人也會咬?到底為何主人交給寵物店做的事情,寵物店沒做好主人要負責?到底為何主人付了錢,寵物店收了狗,出事了主人要負責?你把車子拿去給趴車小弟趴車,趴車小弟撞死了人,你是不是也要說車主須負9趴的責任,因為他明知道車子有可能會撞死人卻沒做到監督的責任?除非他坐在啪車小弟的旁邊看著他讓他小心車子不要亂踩油門?
作者: uetah   2014-06-18 20:08:00
車子沒人操控下會自己撞死人你的比喻才成立類推不是這樣子亂用的
作者: thuki (揮動夜晚的散尾鞭(s))   2014-06-18 20:10:00
樓上,你看看那隻比特是怎麼走到貓籠子前面的你再來跟我提類推不是這樣子亂用的好不?然後"反正都是they的錯 寵物美容店就是要負100%責任"這是你用反諷的方式 回的推文,然後你現在跟我說你從來就沒說過我這種講法是錯的?
作者: uetah   2014-06-18 20:12:00
我只是單純說你的比喻是錯的 來看戲的
作者: thuki (揮動夜晚的散尾鞭(s))   2014-06-18 20:14:00
我這樣說吧,趴車小弟要遵守交安規則才不會撞壞車或裝死人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06-18 20:14:00
ㄏㄏㄏ 只能說樓上根本沒有看懂我說uetah根本沒有了解th大再說什麼th大的比喻很正確 你不懂就別亂推了 zzz
作者: thuki (揮動夜晚的散尾鞭(s))   2014-06-18 20:15:00
兇猛犬隻需要店家用安全場控跟正確引導才能避免不發生意外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06-18 20:15:00
飼主把彼特犬交給店家 店家當然要自己顧好難道飼主還要去店裡面顧好比特犬嗎...........有夠無言那以後你找保母 是不是也要在家裡監視你的孩子?那花錢請保母幹什麼= =............無言
作者: uetah   2014-06-18 20:17:00
我只能說好可怕 我路上亂拍打靜止的車 車子有機會撞死我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06-18 20:17:00
唉 看來你根本不懂在說什麼阿 wwwwwww 好妙你覺得你對就對吧 X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thuki (揮動夜晚的散尾鞭(s))   2014-06-18 20:18:00
總之R君,你一方面又想諷刺人把錯都推給店家,一方面又想要
作者: uetah   2014-06-18 20:19:00
R大都不回了 好無聊
作者: thuki (揮動夜晚的散尾鞭(s))   2014-06-18 20:19:00
表現自己沒有要反對別人的言論的態度會不會太狡猾了點?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06-18 20:19:00
真理不辯自明,有些人越說越多無異於曝露自己偏頗的本質他分明是想將本是店主責任的部分瓜分到飼主身上實際上店主業務疏失就註定了他們得肩負全責這不是扯比特犬兇猛(其餘犬遇到類似疏失情形亦會肇事)以及主人教養就能夠推卸的了事實就是已有判例店主牽他人寵物咬傷人得由僱主與雇員共同負起賠償責任,何來主人責任
作者: thuki (揮動夜晚的散尾鞭(s))   2014-06-18 20:27:00
照他的說法我今天不小心被闖紅燈的機車騎士側撞機車騎士死了我就算不需要負法律責任也需要負道義責任(大翻白眼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06-18 20:28:00
哈哈然後你是未成年,誰叫你的家長不在旁陪同難道家長不知道過馬路是很危險的嗎?不要負任何道義責任
作者: uetah   2014-06-18 20:31:00
容我釐清一下 死的人=貓 闖紅燈的=狗 闖紅燈騎士家長=狗主這樣看來狗主的確要負道義責任呀 你的比喻無誤
作者: MewGirl (龍炮‧夢幻)   2014-06-18 20:32:00
總覺得"責任"一詞在雙方心中的定義不太一樣...
作者: uetah   2014-06-18 20:32:00
自己打自己臉也不簡單...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06-18 20:35:00
這個比喻沒有店家,店家當然無責任XD實際上單純理解被害人也要付起部分責任,就是他的宗旨即便被害人再無辜,店家疏失再大,被害方都得負責XD原po的經典名言:什麼事情的受害者都要付1%責任我早已備份了,有興趣的可以回顧,是"什麼事情"喔
作者: uetah   2014-06-18 20:40:00
那你倒不如說這個比喻不恰當有任何不妥?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06-18 20:44:00
這比喻生動之餘容有精修空間,相比原po的顛倒是非倒是不必過度費心,像是口口聲聲90%的責任卻將篇幅針對1%什麼事情的受害者,那北捷、印度婦女、仲秋父母都要哭了
作者: uetah   2014-06-18 20:49:00
仲秋父母也很自責沒有早一點發現長官是那樣子惡劣呀1%無誤 道德上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06-18 20:50:00
那麼歡迎你對著父母以及對著北捷受害者說你們也要付部份責任,為什麼運氣這麼差,在這天做這件事相信他們能夠心悅誠服的皆受你這種說法如果連"相信長官是有道德的"這樣的想法都得要負道德責任那麼北捷家屬相信旅客不會拿刀亂砍這樣的想法也是有道德瑕疵
作者: uetah   2014-06-18 20:54:00
大眾認為1%是不存在的呀 但是父母心中可不這麼認為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06-18 20:54:00
至少在我的認知裡,我不會把說出這些話的人當做人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06-18 20:55:00
等你是他們的父母再出來說這種話吧
作者: uetah   2014-06-18 20:55:00
等你是他們的父母再拿這些例子出來舉例吧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06-18 20:56:00
正因我不是,我是大眾,所以我敢說出加害者該負全責這樣全責這樣的話至於北捷受害家屬的道德責任以及仲秋父母的道德責任非我敢僭越
作者: uetah   2014-06-18 21:00:00
所以你幹嘛要說一個事實?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06-18 21:01:00
我不說事實難道要像某人一樣說謊言嗎當事實被扭曲,還原事情真相也是有所貢獻的
作者: uetah   2014-06-18 21:04:00
他只是說出他的看法 結果要搭上謊言罪名 他的看法這麼偉大?還是說 只要與你認定的意見相左 就是謊言 齁齁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06-18 21:05:00
誰說原po說謊了,你不要幫他對號入座好嗎?還是說只要辯護就會變成該人,甚至分身???不會吧
作者: uetah   2014-06-18 21:07:00
你又知道我說的 他 是原po了? 齁齁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06-18 21:07:00
他說出他的看法可以啊,我可是一本正經地駁斥錯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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