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林則宏╱即時報導】 2014.06.18 08:58 pm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4/8749329.shtml
大陸已十分有限的新聞自由遭官方進一步限縮,中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18日下發通報
,要求各新聞單位對記者站、網站、經營部門、採編部門進行集中檢查清理,「把好新聞
採訪關,禁止記者站跨行業、跨領域採訪報導,禁止新聞記者和記者站未經本單位同意私
自開展批評報導」。
與此同時,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也要求各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要加大對「新聞敲詐
」和假新聞打擊力度。對於新聞敲詐、有償新聞、有償不聞的新聞單位,一旦查證屬實,
情況嚴重者將被吊銷出版許可證。
對於利用新聞採編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的新聞記者,一律吊銷其新聞記者證;對於負有管
理責任的新聞單位負責人,則移送其上級主管單位紀檢監察部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還公布舉報電話,鼓勵各界發現前述相關情況時可再第一時間舉報
。
【中央社╱北京18日電】
中國大陸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今天下發通報,要求各新聞單位「把好新聞採訪關」,除
了不准媒體跨行業、跨領域採訪報導,也禁止記者和媒體分站私設網站刊發批評報導。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今天在官網公布通報,除講述8件大陸媒體及記者的違法違規行為外,
並發出明文規定,要求各新聞單位對記者站、網站、經營部門、編採部門「集中檢查清理
,認真糾正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把好新聞採訪關。」
大陸具規模的媒體通常在重點城市或國外設記者站。而大陸官方對記者採「證照許可制」
,每5年審查換證1次。
通報說,各新聞媒體要禁止記者站和記者私設網站、網站地方頻道、專版專刊、內參等刊
發批評報導;禁止記者站跨行業、跨領域採訪報導,禁止新聞記者和記者站未經單位同意
,私自有批評報導。
在媒體經營上,禁止記者站和編採人員開辦廣告、發行、公關等各類公司,禁止記者站和
記者從事廣告、發行、贊助等經營活動,禁止媒體單位向記者站和編採人員下達廣告及發
行等經營任務。
通報提到,經查證,若存在新聞敲詐、有償新聞、有償不聞的新聞單位,情況嚴重者吊銷
出版許可證;利用新聞編採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記者,吊銷記者證;對涉嫌犯罪者,移
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責;對負有管理責任的新聞單位負責人,移送上級主管單位紀檢監
察部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