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eya (chieya)
2014-06-18 23:24:19剛剛在客廳看到好幾張保險的廣告單
其中有一張是針對台灣高齡化社會,對未來年老重病醫療的保險
廣告單上還舉例如婦為了照顧中風夫,全家五口斷炊
或孝子勒死失智母,等一些社會悲劇案例
讓人看了觸目驚心
但是,保險也只是提供金錢援助而已...
要是一個家庭真的出現這樣的患者
絕對不止是經濟上的負擔,同樣也是精神上的折磨
對病患來說,更是精神和生理的折磨
在中國,1992年起,每年的中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提案組都會收到有關安樂死的提案
要求立法,使安樂死合法化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胡雲騰認為,安樂死立法和怎麼實施是密切聯繫的,實施安樂死影響到
能否制定這個法律。目前看來,我國無論在醫療技術、醫生的職業道德各方面的條件都不
具備。“社會的立法需求現在還沒有達到一定的程度,儘管社會上一些人士呼籲安樂死立
法”,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刑法研究室主任陳澤憲説,“從我國的一些倫理道德觀念,以及
現行的一些法律障礙來看,都不具備實施安樂死的條件”。
出處:http://big5.china.com.cn/chinese/2001/Apr/29142.htm
現在來看台灣這方面
台灣的醫療技術和醫生的道德,我想都遠遠超過大陸的水準
不說小診所的醫生道德,在大醫院的醫生,我相信其操守應該是沒問題的
但是有礙於現行刑法規定
台灣刑法認為「自殺」並沒有罪,但「加工自殺」則有處罰規定,即便受到當事人囑託或
同意,無論是家屬或醫生,安樂死都違反了刑法
第 275 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第 282 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傷,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傷害之,成重傷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安樂死一直不予以開放
但是隨著台灣高齡化社會,不生小孩,不結婚的越來越多
這個世代的中年人照顧一個老人可能是3,4個兄弟姊妹分攤照顧費用
可是到我們這個世代時,照顧一個老人可能是1個人的責任
就算重症患者可能領有國家社會資源的補助
可是真的有這個必要嗎?
到時候,長時間的生理病痛
不止在折磨自己,也同時在折磨自己最親近的人
而且國家給予這種資源到底有無必要性
還不如將這些金錢用在生育和教育補助上
我想依台灣高齡化社會增長的速度來看
這個議題應該要早早定下來
已經浪費太多資源在重症病患照顧上了
若是病患和家屬都同意安樂死
真的該立法同意才是
八卦板務請到 Gossippicket 檢舉板詢問
a.張貼問卦請注意,內容是否過少,是否有專板,本板並非萬能問板。
b.一天只能張貼 "兩則" 問卦,自刪及被刪也算兩篇之內,
超貼者將被劣文,請注意!
c.本看板嚴格禁止政治問卦,發文問卦前請先仔細閱讀相關板規。
(↑看完提醒可刪除ctrl+r)
作者: CHiDo (誅 千刀) 2014-06-18 23:42:00
介錯只是補最後一刀,要怎麼切腹什時補刀都是武士自己決定自然界有法則,沒有法律。人類社會的法律,應該思考更多我支持的自殺機制是基於人道人權,而不是大自然法則自然法則,一夫一妻制不合理,扶養老小也要看情境狀況雖然我也不排斥,不過把法律改成依自然法則而定,應該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