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貪汙案/余政達今通緝 百萬保證金沒入
【聯合報╱記者魯永明、黃煌權/綜合報導】
嘉義縣議會前議長余政達貪汙案判刑確定,未報到發監,12天拘提期限昨天屆滿,余仍行
蹤成謎,嘉義地檢署今天將聲請法院沒入百萬元保證金,發布通緝,行刑權併通緝時效50
年,到153年才消滅;地方盛傳余棄保潛逃大陸,但檢警均表示無具體事證,不能妄加臆
測。
外界批檢警跟丟余政達,重創司法威信!
主任檢察官林俊良說,為防止判刑確定者逃亡,立法院修刑訴法增定「防逃條款」,但不
經傳喚逕行拘提要件,須無住居所又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無住居所難舉證,讓判刑確
定者有機會潛逃,拘提發監困難。
林俊良建議修法增列逕行拘提刑度、罪名,如針對貪汙罪、經濟犯罪判刑定讞,賦予檢方
逕行拘提權防止逃亡,若有情資足認余潛逃大陸,發布通緝書後,將依兩岸司法互助協議
,請大陸公安協助緝捕。
余政達在嘉義縣政府承辦2007年台灣燈會期間,藉勢向廠商索賄百萬元,被依貪汙罪判刑
10年4月、褫奪公權5年確定,余喪失議員及議長資格。
3.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8749986.shtml
上個月回老家參加喪禮,就有聽到相關消息
這檢調單位也真厲害,跟人跟到根丟,乾脆改名叫剪掉單位算了
藍底的議長果然深得棄保潛逃精髓,跟郭廷才、朱安雄、劉松藩等人如出一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