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記者林嘉東、吳昇儒、盧賢秀、楊國文/綜合報導〕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涉圖利等案
,基隆地院昨清晨裁定黃景泰以一百二十萬元交保,檢察官認定黃有串供、逃亡之虞,當
庭提抗告,高等法院昨深夜十一時十五分裁定,基隆地院給予黃交保等處分不當,撤銷發
回基隆地院更裁。
基隆地院將儘速重開聲押庭
因此項重大發展,基隆地院將儘速重開聲押庭,黃景泰將面臨可能被羈押的挑戰。昨深夜
仍無法連絡到黃景泰,無法得知其回應。
黃景泰被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與財產來源不明罪等
三項罪名,前天遭檢方以涉嫌重罪、有逃亡與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基隆地院審理黃景泰聲押案,認為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雖為重罪,但不認為黃有逃
亡、串證等羈押事由,裁定以一百廿萬元交保,並限制黃出境、出海。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啟勇說,合議庭不認為黃有逃亡、串證之虞,卻又限制黃出境、
出海,「豈不是自打嘴巴」;且檢方在黃的辦公室內搜到大筆現金,也表示黃有逃亡能力
。
蒞庭主任檢察官邱智宏當庭提出抗告,並趕在昨下班前將抗告理由書送抵高院,高院則於
深夜十一時十五分裁定,基隆地院給予黃交保等處分不當,撤銷發回地院更裁。
黃被查扣現金時 當場對外密切通聯高院裁定理由指出,黃景泰在檢廉於其辦公室及寢室扣
得五百多萬元現金時,竟當場和張姓女子密切打六通電話、傳兩通簡訊,黃在通話中似針
對被搜到的大額現金,以暗示或誘導方式和張女對談,兩人更具體就大額現金交付的時間
地點、數額與交付原因互傳簡訊,已被檢方掌握並逐字翻成譯文,可見已和被告或證人有
串證之虞。此外,五百萬元的來源和去向,雖然黃指是政治獻金,但仍有細節未清楚交代
,有調查必要,且查扣的五百多萬現金和他擔任議長每月收入顯不相當。
高院指出,檢方在黃的議長辦公桌上扣到一疊現金及一張清單,上載「中福」、金額、噸
數等文字,黃表示中福是建設公司,他是幫尊弘廢棄物清運公司聯繫,協助該公司承攬中
福建設的廢棄物清運,金額則是介紹費報酬;但高院認為黃是議長,該報酬與常情有違,
認為也應調查黃有無涉嫌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部分。
高院說,黃景泰恃其議長身分,有一定影響力,因此向承辦官員關切圖利對象的建案,由
此可認犯罪嫌疑重大。
3.新聞連結:
(超過一行或有中文網址請縮個網址! 板規內文有提供縮網址網站)←看完可刪除此行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89154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http://youtu.be/ulXwIWK9xf0?t=6m9s
Q:500萬 什麼錢? A:政治獻金
Q:為什麼不用 水土保持計劃書? A:簡化行政流程
Q:為什麼這樣施壓? A:選民服務
Q:被夾報指控罪狀? A:我們自己內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