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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勞網】家樂福被控打壓工會
昨天(6/19)家樂福公司忽然對工會下手,以「偷吃水果」、「高價低標」等理由,開除
了包括他本人在內的3名工會幹部。由於近年工會對於公司加班費、彈性工時…等問題屢
屢發動抗爭、並向勞政單位檢舉公司違背《勞基法》等情事,使得家樂福沒收員工加班費
的「四週彈性工時」也面臨失效(相關報導),這次無預警開除工會幹部,不禁令人聯想
資方是否欲打壓工會、拔除眼中釘。
家樂福樹林店工會理事長陳明德(資料照片。攝影:孫窮理)。
被開除的家樂福樹林店工會理事長陳明德說,昨天資方開除了3名工會幹部,理由是他在
16日時將架上販賣的奇異果判斷為「瑕疵品」,高價低標後賣給另1名當時已經下班、擔
任家樂福企業工會的常務理事李育宸,兩人一同以「串通圖利」為由被解雇。陳明德解釋
原本公司就授權給賣場的工作人員,可以自行判斷水果新鮮度,而改變標價,這一次他就
是從架上選出有瑕疵的奇異果,降低售價賣出。
而陳明德被控的另一個罪名,則是「偷吃一根香蕉」被監視錄影器拍到,此外另外一名工
會幹部企業工會理事的徐業星也是被開除的理由也是一樣,因為在剝榴槤的時候,偷吃了
一塊,陳明德說,過去賣場工作人員試吃水果,以判斷水果的新鮮度及品質,這是常有的
事情,公司的幹部看到也不會加以阻止,但這次資方不但祭出「解雇」,而且還對三名幹
部提出「詐欺」、「業務侵占」的刑事告訴。
2010年11月,陳明德就遭到過資方以「曠職、以下犯上、隱瞞賭博前科」等理由而被解雇
,提起勞資爭議與訴訟後,同年6月,家樂福未等法院判決,先讓陳明德復職,並將「解
雇」期間薪水匯入,8月,法院一審判陳明德勝訴(相關報導),之後資方上訴,2013年1
月,在高等法院判決前,家樂福撤回上訴。而這一次,工會也已經準備好將提出勞資爭議
,以及「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