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we53 (霆)
2014-06-22 00:16:05今天又做了個噩夢
客人來店裡砸店
然後那人就跑掉
同事縫了好幾針看的到裡面的肉
警察事後抓到人
說那是警察局常客有精神異常
沒半小時
就說要放人
說不是現行犯,說警察沒在現場看到就不算
有監視器也沒用,有夠扯
過沒多久那砸店的又來鬧說哪裡壞掉,為什麼要賠
大家嚇的要死
同事馬上報警
我跟他說公司都收走
店長在警察局
他就說他去警察局找就跑掉了
警察過一會來了看沒事就要走
我問說能把他關起來嗎?
警察說不是現行犯,還一直要我們跟他和解
我說那如果鄭捷,殺人跑掉也不是現行犯嗎?
警察說罪不一樣
我說哪裡不一樣? 有死人跟沒死人嗎?
警察就說那要看檢查官
我說那等他來殺人以後跑掉你們才要關嗎?
他又說要看檢查官
之後就一直說是檢查官的事
我懶得跟那警察鬼打牆
我說我自己在查我就沒理他們了
本來連筆錄都沒做就要和解
請問這算卦嗎?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4-06-22 00:16:00你被吃案了
作者:
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
2014-06-22 00:16:00好吃好吃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06-22 00:16:00
沒八卦 他不是現行犯鄭捷是現行犯無誤
作者: al1l1 (霧濛濛) 2014-06-22 00:17:00
吃按 怕麻凡 給你摸頭 乖
作者:
ererer 2014-06-22 00:17:00市政府信箱寄過去申訴,警政署也打去申訴
作者:
zxvbnm (傾月墨鬼 玉劍姬)
2014-06-22 00:17:00這種人就很難管 警察懶得管阿
作者:
XDDXDD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4-06-22 00:18:00歡迎來到鬼島 這鬼島法律本就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作者:
bm061596 (我得了桌çƒç—…~)
2014-06-22 00:18:00你被吃案了~現行犯人人都可以逮捕~沒有警察沒看到就不是現行犯這回事
作者:
tjtjtj (新)
2014-06-22 00:19:00不是現行犯無誤,可是感覺想ㄔㄢ
作者: snowday 2014-06-22 00:21:00
你可在警察到場 對方離開前當場表明事由提告 準現行犯處理
作者: snowday 2014-06-22 00:23:00
鄭捷是重罪 可逕拘
作者:
bm061596 (我得了桌çƒç—…~)
2014-06-22 00:25:00管他那麼多喔~反正有監視器影片當證據不是~直接提告毀損跟傷害罪啊
作者:
xd1943 (心愛的再會啦)
2014-06-22 00:27:00鬼島鴿子愛吃案 不用理他 申訴下去有證據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4-06-22 00:27:00要和解 就是吃案
作者:
bm061596 (我得了桌çƒç—…~)
2014-06-22 00:27:00千萬別和解~你和解下去~事後反悔也不能告了就跟你說你被警察唬爛了~自己去看刑訴88條
重點在精神病…高雄有群流氓就是領那張四處亂搞 也沒人有辦法
作者:
leito (leito)
2014-06-22 00:33:00跟警察溝通過程錄影給蘋果
作者:
jay991122 (只是個盆栽內仙人掌)
2014-06-22 00:35:00現行犯不能抓沒問題 但談和解明顯鴿子想吃...
作者:
dynamo (sheba)
2014-06-22 00:36:00買個防身的噴霧吧 下次就噴下去
鄭捷跑掉如果隔天才抓到當然不是現行犯 早上抓下午出來但因為是殺人重罪 會特別聲請羈押喔如果又遇到恐龍檢法 你就會發現殺人犯在外面趴趴走
的確不是現行犯沒錯阿,你只能當場壓制住他等警方到來然後告下去別和解!!條子要吃案記得投訴縣警察局督察室
作者: derekg8 (菜瓜) 2014-06-22 00:47:00
臺灣司法不意外
作者: iverson8094 (Mephistopheles) 2014-06-22 00:49:00
嗆警察說你要找媒體保證他換個嘴臉
作者: wesley3721 (CWesley) 2014-06-22 01:03:00
別一直談鄭潔了 是警察的問題
作者: olalo 2014-06-22 01:06:00
不能找政風還是申訴專線之類的嗎?
作者: azsky (舉一綱而張萬目) 2014-06-22 01:14:00
請爆警察編號 派出所 姓名
作者:
Falagar (天生玩物營養人)
2014-06-22 01:14:00沒黨證就不是現行犯,就這麼簡單
作者: ichibanhoshi (依機掰乎細) 2014-06-22 01:20:00
無言這款警察
作者:
wthouse (白丁)
2014-06-22 01:45:00哪個分局的阿?下次手機拿出來請他再說一次,然後就請市議議員跟地檢署查一查為甚麼有這種現行犯的解釋法吧~
作者:
sawe53 (霆)
2014-06-22 01:59:00沒條文嚇不死他們 激怒他們我怕那神經病來他們故意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