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認為
志願序用意是最想讀的學校
當初設計時應該要這樣才對
A方案 第一志願加三分,第二志願加兩分,第三志願加一分
之後的志願都不加分,在怎麼樣上第四志願沒問題吧??
B方案 六分自由使用制
看你要把六分用在哪個志願
例如A學生很想上建中,於是他就把六分全堵在建中上
萬一不幸建中落榜,而B學生很想上師大附中(有妹啊XD)
而B學生就把六分全用在師大附中
而A學生與B學生成績相同,於是B學生就錄取
A學生就落榜
也可以保險用A方案 用+3+2+1
這樣會比較符合志願序的用意吧?
這樣一來前三志願真的會被志願序打散
再也沒有所謂的前三名學校了,一切都看你怎麼認為
不過講來講去還是412分基測的那年代最好
不像300分基測時各科錯一題的分數扣的比單科錯五題的分數還重
考412分基測時代的學生真的是最幸運的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