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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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驚:威秀影城不去淡水了嗎?
威秀影城進駐淡海新市鎮計劃瀕破局?宏泰人壽在淡水大型造鎮案「海洋都心」,2012年
7月與威秀影城訂下15年租約,建案也砸重金邀全聯先生代言,強打「威秀當鄰居」廣告
,9000坪購物商城、影城與飯店預計7月可取得建照,如今卻傳生變。宏泰人壽強調,就
算沒威秀,影城也會照蓋;威秀今午5點召開董事會,明日公開決議內容。
看好淡海新市鎮發展潛力,宏泰人壽近年積極搶進淡海新市鎮,除與威秀影城簽約,也洽
談商場、飯店等進駐,5月通過內政部營建署都審,商場與飯店都在招商中,最快年底就
會動工,預計1~2年內完工,可望替新市鎮創造人潮與錢潮。宏泰人壽不動產部副總經理
陳碧玲表示:「我們和威秀是有正式合約關係,若不履行,會採取法律途徑。」
宏泰人壽為信義計劃區大地主,坐收威秀影城、Neo19等高額租金,預將營運模式套用淡
水新市鎮開發案。由於淡水長期以來無人經營電影院,區內有學生與觀光人潮,威秀進駐
利多成為房市一大賣點,Mobile01討論版從去年陸續有不少網友詢問「真的會進駐嗎?」
、「建商又在描繪美夢!」
《蘋果》記者去年底曾詢問威秀影城,還得到「雙方確實有合作計劃,希望最快2015年底
就能進駐社區」答案,預計興建10廳;今再次詢問威秀發言人,態度明顯轉趨保守,僅知
傍晚將召開董事會討論,至於合作案是否喊卡?計劃生變因素為何?目前仍無明確答案。
若合作案破局,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表示,首先應優先釐清歸責事由,至於因
廣告效果而購買「海洋都心2」預售案民眾,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要求企業主對
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否則可依《民法》第227條主張不完全給付之損
害賠償,「總不可能原本答應給A等級影城,最後變成B級影城,消費者一定會抗議。」(
王筱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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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備註:
說好的威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