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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4月平均薪資53769 歷年同期最高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今(103)年4月薪資平均為42,361元,較上月減少0.82%,但較去年同
月增1.60%;1至4月薪資平均為53,769元,也較上年同期增4.73%,扣除同期間消費者物
價漲幅,實質薪資52,087元,雖較前兩年同期都增加,但仍不及16年前水準。
行政院主計總處指出,今年1至4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37,871元,為歷年同期最高,較上年
同期增加1.37%;含年初發放的年終獎金、績效獎金及加班費等非經常性薪資則為15,898
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3.69%,主要是受景氣穩健回溫,本年初廠商增加發放年終及績效
獎金影響所致;兩者合計後今年1至4月薪資平均為53,769元,為歷年同期最高,較上年同
期增加4.73%;若扣除同期間消費者物價指數增加1.01%後,以100年價格衡量的前4個月
實質薪資為52,087元,較上年同期增加3.68%,但與87年的52,810相較,還少了723元,
減幅1.37%,主要因同期間的薪資漲幅追不上物價漲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