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624001574-260106
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被控索賄百萬護航太極雙星案,台北地院昨日辯結,定10月31日宣判。
賴泣訴遭檢方「先射箭再畫靶」,用推測做論告、用監聽譯文羅織罪名,應判她無罪;檢
察官則指控賴收賄卻否認犯罪,建請從重量刑。
北院昨開庭整日,辯論雙子星弊案。賴素如在辯論中,數度淚灑法庭,她說本案是檢方先
射箭再畫靶,如果不是逐片勘驗所有偵訊光碟,就沒有真相。本案可說是檢察官用推測想
法做論告依據、用監聽譯文寫推理小說羅織罪名。她強調關鍵證人彭建銘為自保,才供述
對她不利的證詞。
有利證詞 怨檢不採用
賴素如說,彭一開始曾說出事實,彭說100萬元是給她的捐獻、1000萬元是他心裡想要表
達對她的感謝,她從頭到尾都不知情。另彭也說確實假藉她的名義向賈二慶和程宏道要
300萬,是做為以後備需之用,證明彭沒有和她有約定和對價,這些對她有利的證詞,檢
調故意未記在筆錄中,卻只說明不利部分,對她不公平,令人感到遺憾。
退還百萬 絕非東窗事發
賴還娓娓道出退還百萬的原委,她說當初在沒有證據下,是她主動承認收彭100萬捐獻款
,後來退錢絕非東窗事發,是因當時輔選馬吳總統大選,才收該筆贊助款,因擔心讓馬總
統被媒體大肆批評,所以直到法院接押庭時,才說明有辦「法律界後援會活動」,完全是
1個幕僚想要保護長官的心情。
她的律師更以「真像」vs「真相」為題,表示檢方僅憑彭建銘證詞而建構的真像,其實非
事實真相;也以亡鈇意鄰和懷璧其罪,陳訴賴遭受不白之冤,請求判賴無罪。
檢:位居要職 卻破壞信賴
關鍵人彭建銘則說,他除將賴素如退回的100萬捐做公益,也願在判刑和併科罰金外,再
捐國庫百萬,請求法官判他可易科罰金的刑度。
公訴檢察官則說,賴素如位居要職,卻在本案收錢,已破壞民眾對公務員執行職務公正的
信賴。請求合議庭,審酌賴否認犯行,應從重量刑。
==
吱吱還敢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嗎?!!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