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行政院撤銷泉順混米懲處 消基會:不可原

作者: jazzycat (做一個有顏色的夢)   2014-06-24 17:04:27
年初就聽我爸在講泉順撤照這個案子根本亂來...
舉個例子:某校一學期有四次段考,四次都不及格得在暑假補考,否則退學。
你第一次段考分數未公布,第二、三、四次分數都不及格,
然後,教授放你暑假,暑假放完後才宣布:
「你第一次段考也不及格,暑假又沒有補考,退學!」
換作是你,你覺得是教授理虧還是你活該?
更別提後面三次段考其實只考一次,三次的分數都是用你惟一一次零分的同一張考卷打的
==
要譙,就譙農委會一開始就在惡搞。
自己在程序上走歪路,人家當然按照正當申訴管道反擊,怪誰呢?
執政黨老愛用更大的包來蓋過之前出的包,反正都已經黑到底了是吧...
山水米是這樣,王院長也是這樣,更早的大埔案也是這樣...
※ 引述《kof78225 (聖劍天俠)》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行政院撤銷泉順混米懲處 消基會:不可原諒
: 2014-06-23 22:18
: 〔本報訊〕泉順食品去年以進口米混充台灣米銷售,遭農委會懲處廢止糧商登記,但後來
: 行政院訴願會撤銷懲處,對此消基會表示政院此舉重創消費者信心,並怒批「不可原諒!
: 」
: 泉順食品因混充米事件遭農委會廢止糧商登記,但行政院訴願會撤銷農委會的處分,
: 消基會痛批此舉消重創費者信心,不可原諒。(資料照,記者蔡政珉攝)
: 泉順食品因混充米事件遭農委會廢止糧商登記,但行政院訴願會撤銷農委會的處分,
: 消基會痛批此舉消重創費者信心,不可原諒。(資料照,記者蔡政珉攝)
: 農委會指4件違規 廢止糧商登記
: 泉順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去年8月以進口米混充為台灣米販售,農委會調查後,依民國
: 102年9月18日修正發布的「違反糧食管理法案件處分裁量作業要點」規定,指累計4件產
: 品受處份,已構成廢止糧商登記條件,因而於去年12月11日註銷及廢止泉順的糧商登記。
: 政院稱給業者改善時間不足
: 但今晚農委會證實,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在接受全順訴願後,認為其中3次裁罰都是102
: 年8月29日取樣,同年9月23日裁處,但第4次裁罰卻是於102年8月19日就取樣,卻遲至同
: 年10月21日才裁處,以農委會第4次的裁罰未給業者改善機會為由,撤銷農委會廢止糧商
: 登記的懲處。
: 對於行政院此舉,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秘書長雷立芬獲知後,痛批政院「此舉等於打了農委
: 會一個巴掌,並重創消費者信心,不可原諒!」
: 相關新聞
: 泉順遭撤CAS認證 未回收可按次罰
: 繼山水米後又出包!泉順3款米被下架
: 山水米騙很大 監委要查農糧署責任
: 農委會重罰山水米20萬 史上最高
: 3.新聞連結: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038243
: 4.備註:
: 爺們吃高級餐廳,活老百姓們有米吃就該偷笑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4-06-24 17:05:00
米商無良,一次就該死了
作者: psinqoo (零度空間)   2014-06-24 17:06:00
一次就該死了
作者: blueicewing (ξ."*~ 殺 ~*".ξ)   2014-06-24 17:06:00
食品商無良,一次就該死了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24 17:08:00
KMT下臺。 把MIT弄得越來越像黑心商品..
作者: vashs   2014-06-24 17:09:00
舉的例子根本是兩碼事
作者: linjemin (JEMIN)   2014-06-24 17:11:00
舉的例子很好 但是一次就該死了 更何況這是被抓到的一次沒被抓到的呢?
作者: bolue (I'm BT)   2014-06-24 17:14:00
教授如果拿了學生好處而幫忙掩護 就是狼狽為奸 都該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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