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裸照傳給情敵 女火大告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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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5日11:09 apple
新北市汪姓女子前年到夜店狂歡喝到爛醉,她被余姓男友帶回住處休息熟睡時,因手機簡
訊鈴聲不斷,余男查看發現是情敵的曖昧簡訊,竟因吃醋而偷拍汪女裸照傳給情敵,汪女
事後得知此事,怒告余男性侵,結果反遭台北地院依誣告罪判刑2個月。
汪女在地檢署應訊時辯稱余男早與她分手,當晚因喝醉遭余男強載回家並性侵,堅決否認
誣告,但檢方調查事發前一天2人互通簡訊,發現多筆留言談到彼此家庭、工作等內容,
余男還提醒汪女住在他家要先事先知會母親,認定當時2人仍在交往。
汪女被起訴後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汪女誣指余男性侵無端浪費司法資源,今判她有期徒刑
2個月。至於余男偷拍汪女裸照部分,台北地院去年已依妨害秘密罪判余男罰金2萬5千元
定讞。(張欽/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