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騙大家沒讀過法緒
飯店發言原來用來規範飯店業的行政規則 可以與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有所牴觸
我搞不懂飯店都沒有法務嗎 撞門前沒請教一下法務這樣做違不違法
不過我想飯店也沒再怕
原來警調單位在飯店第一次做出違法事情竟然沒有做筆錄
如果撞開門的是公家機關部門人員 請把他們搞死
行政法天條比例原則被糟蹋到此
我看政府就學美國拉 設立對待恐怖份子特別法
只有嫌疑人涉嫌國安問題 就可以對他無限上崗
還是學英國 把愛爾蘭裔都拘禁個七天七夜 讓他們承不承認是恐怖份子
亂七八糟
作者: air1208 (缺氧) 2014-06-25 21:02:00
KMT=法律...
作者:
wts4832 (住在海邊的地瓜)
2014-06-25 21:05:00刪推文等著被水桶吧
作者:
xx60824xx (人生的本能 就是求生)
2014-06-25 21:07:00科科 有請版主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6-25 21:08:00台灣不用制法 就已經可以那樣做了 為什麼要設法律?
作者:
AxelGod (Axel)
2014-06-25 21:09:00根本沒有方法給KMT教訓啊 幹 好氣好氣
作者: soultakerna 2014-06-25 21:10:00
幹最後還不是甚麼沒有人破門之類的鬼話
作者:
stero (認真 發呆)
2014-06-25 21:14:009.2請滾回對岸 封鎖網路 上啥洨PTT 幹你們的國家 可不准你們上這邊 64天安門~ 台獨~
作者: MacOSX10 2014-06-25 21:24:00
飯店只要不承認那些算客人 以非法入侵報警趕走是可以的
飯店不能說那些不算客人 因為"已"登記入住算是契約成立了 怎樣都不能算房客非法入侵
作者:
hk416 (☑☠☜✉☎♂♀♪)
2014-06-25 21:58:00不可以刪推文吧 這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虧你念法續板歸都說不可以刪推文 你還刪 憲法的言論自由你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