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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軍抵台 野蠻飯店 踹門趕示威房客
王張會
【綜合報導】竟有如此野蠻的飯店!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昨首度來台,與陸委會主委王
郁琦舉行「王張會」,民主鬥陣等團體為阻止王張會進行,昨展開「舉紅牌行動」,七成
員入住五星級諾富特飯店;未料,昨早警方竟陪同飯店粗暴破門企圖「強制驅離」,還「
斷水斷糧斷網路」,將他們困在房內、形同軟禁,直到王張會結束。成員怒控:「中國官
員一來,我們就失去自由!」學者則痛批,「飯店的作法太野蠻」。
台北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是由華航獨資興建,委託法國雅高集團經營管理,華航最大
股東是具有官方色彩的航發會,持有逾百分之三十五股份,因此,官方可直接掌控諾富特
飯店。昨事件發生後,華航公關室副總經理郭興長表示,不介入並尊重飯店運作及處理。
警察拿攝影機蒐證
為了阻止來台的張志軍會談,律師賴中強等「舉紅牌行動」成員日前就向諾富特訂了六四
七及六四九兩間雙人房,並於前天入住。昨上午九時許,飯店經理及保全、航警局人員等
十多個人,突然要求六四七號房開門,成員拒絕後,飯店人員竟然猛踹房門,強行破門進
入,說他們已造成維安疑慮,要他們馬上離開,六名警察則手持錄影機全程蒐證。
警方隨即也指示飯店人員要六四九號房開門,律師賴中強站在門口,大聲斥責要撞門的人
:「你們憑哪一條法令撞門!」門外回答:「投宿登記只有賴先生名字,其他客人沒有登
記,請立即離開房間!」
「民主鬥陣」隨即在臉書上公布破門畫面,「一早突然被『Room Service』敲門吵醒。結
果發現外頭是5個黑衣西裝壯漢」,接著門被撞破,衝進來5名壯漢,還包括1名外國人
,門口有5、6名警察拿著攝影機在蒐證,壯漢劈頭就說:「證件,證件呢?」
斷水斷糧關閉電梯
破門事件上網曝光後,警方不敢輕舉妄動,退到電梯口監視,他們要求警方先讓三個成員
離開,並保證不會干擾王張會,但遭拒絕,七人隨即被限制離開。
沒想到到了下午,警方發現他們以網路發表即時狀況,竟將飯店Wi-Fi直接斷線,軟禁成
員也叫不到客房服務,形同斷水斷糧,最後更將電梯關閉,要求他們必須走後門,不得走
大門離去,並要他們搭警車「護送」離開。
七人被限制行動超過十小時,直到晚上七時十分會談結束,賴中強等才搭警方的車離開,
一行人與林飛帆等人在管制區外發表聲明,痛斥「馬政府用刀片蛇籠,來對待公民聲音」
,他們直到離開時,都無法讓張志軍聽到訴求。
飯店稱房客數不符
對此,諾富特飯店表示,該組房客實際入住人數與登記人數不符,故進行「顧客關懷」,
依「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才會報請警察協助處理。《蘋果》昨致電諾富特飯店集團歐洲
區公關代表處,接電話的曼米索緒爾先生表示,該公司目前無法進一步回應。觀光局指出
,住宿登記僅針對住宿旅客,訪客則無此要求,對諾富特行為,無相關法令可罰。
而警政署則解釋,飯店基於安全顧慮強行進房,非警方授意,事發當時在場蒐證警員,乃
執行維安勤務。國安局表示,未涉入該起事件。
被批形同回到戒嚴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施正鋒痛批:「飯店的作法太野蠻,有迫切的危險
發生嗎?」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徐偉群昨說,《憲法》保障人民居住、集會自由,此舉
形同回到戒嚴。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宏恩在臉書(http://goo.gl/RiQ92u)貼文說:
「感到震驚、無法置信。」他強調,沒有搜索票,警方或飯店人員都不能任意進入房客房
間。
律師曾威凱說,飯店要求沒登記房客離開,「根本沒明文規定所有人都要登記」。律師詹
順貴也怒批諾富特,「有種就向國際表示,以後只要不願意讓房客住,就可以把房客趕出
去」,並認為諾富特涉犯妨害居住安寧、侵入住宅罪。
台北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
地點:桃園機場旁,華航園區內
資本額:4.65億元
經營者背景:
.由華航獨資興建及100%持有,委由法國雅高(Accor)集團旗下的諾富特(Novotel)品
牌負責經營管理
.諾富特於全球60個國家有近400間酒店及度假村
.華航最大股東為政府出資的航發會,持有35.91%股份,另國發基金與中華電信分別為
第二、第三大股東
客房:360間,每間訂價6270元~7870元,上月實際平均房價2451元
住房率:平均逾9成
特色:國內唯一五星級機場旅館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報你知】足球術語 舉紅牌離場
「人民舉紅牌、拒絕王張會」是由島國前進、民主鬥陣等多個學運團體及非政府組織發起
,主要訴求有3點:反對黑箱政治談判、台灣前途自己決定,及兩岸政府應允許探視在對
岸受逮捕、羈押之人民,並代為委任律師。該行動舉「紅牌」,象徵張志軍、陸委會主委
王郁琦已違背公民訴求惡意犯規,應比照足球「紅牌」判離場,不得持續談判。
破門5大爛理由
◎房內有流動人口須清查身分
該規則來自警政署「流動人口登記辦法」增訂,但該法已於2008年廢止
◎依「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客房內所有房客都須登記
各飯店作法是僅一人登記即可
◎破門後要強制驅離
顧客入住飯店已有房間使用權,飯店和警方無正當理由,不應無故侵入,要求房客離開
◎要求所有房客出示證件
未出示搜索票,無犯罪行為進行
◎警方蒐證錄影
已登記入住視同私人住宅,涉及侵犯個人穩私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律師曾威凱、詹順貴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626/3591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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