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me (閃)》之銘言:
: 司法首宗! 警方竄改MSN紀錄 栽贓正妹性侵案
: NOWnews今日新聞 2014年 05月 06日 16:19 記者葉志堅/台北報導
: http://www.nownews.com/n/2014/05/06/1221674
: 警界驚爆司法史上首宗竄改MSN紀錄栽贓性侵案件!台北市刑大警方被踢爆,在2011年1月
: 28日針對一名楊姓18歲正妹聲稱遭性侵案件執行搜索時,查扣20歲張姓男子筆電後,竟利
: 用張男被帶回警局偵訊期間,竄改MSN聊天紀錄,企圖栽贓陷害張男有性侵犯行; 全案經
: 律師聲請調查局鑑定後,證實電磁紀錄的確遭到竄改,因此一、二審法院皆判決無罪,目
: 前張男已對楊女和相關不肖員警,提出誣告罪及妨害電腦使用罪告訴,正由新北地檢署檢
: 方偵辦中。
: 這起司法史上首宗被揭發的員警竄改電磁紀錄栽贓性侵案件,肇始於18歲楊姓正妹在與20
: 歲男友分手後,聲稱兩人在交往期間有發生性關係,因此控告張男涉犯未成年少女性交罪
: ;沒想到台北市刑大警方在搜索查扣張男筆電後,竟利用張男接受警方偵訊期間,先刪除
: 張男與楊女的MSN原始對話紀錄後,再以另一個相同檔名的對話紀錄檔案覆蓋, 進而創造
: 出楊女在16歲生日前表示,「但有一件事我真的會怕,那就是脫褲子。」的關鍵對話紀錄
: ,使之成為檢方起訴有力證據。
: 張男在被起訴後發現, 自己與楊女的對話內容在檢警所提出的MSN聊天紀錄中竟大部份都
: 遭到刪除竄改,留下的多是對他不利的內容,因此質疑檢警移花接木,企圖栽贓陷害;委
: 請律師將筆電送交調查局資安鑑識實驗室進行鑑定後,才揭發這起司法史上首宗員警竄改
: 電磁紀錄栽贓性侵案件。
: 對於全案內容,記者曾致電台北市刑大查證,但接電話的刑警表示,不知情,請記者改撥
: 副大隊電話進行查證,但電話無人接聽;因此,真相如何不得而知。
http://ppt.cc/pXqa
被控竄改證據 北市刑大小隊長不起訴
台北市刑大韓姓小隊長偵辦性侵案時,張姓男子控告韓接受楊姓女子委託,置換變更電腦
內MSN對話紀錄,企圖入他於罪;案經新北地檢署請調查局鑑定人員協助,認定對話檔並
無無竄改紀錄,今天將韓與楊女處分不起訴。
檢方指出,張姓男子在2009年間,認識當時未滿16歲的楊姓女子,事後2人分手撕破臉,
楊女提告張恐嚇、性侵;張一、二審獲判無罪,認為電腦MSN對話前後文遭刪,後來出現
另一個相同檔名的檔案,是遭警方栽贓,提告誣告、妨害電腦使用。
但調查局鑑定人員出庭表示,當時應是警方為了從電腦找出性愛照片等證據時,將資源回
收桶內被刪除的資料回復,導致系統自動覆蓋,對話紀錄內容並無遭竄改紀錄。
檢方表示,張曾委請律師將筆電送交調查局鑑定,鑑定報告已註明「未發現更改檔案情事
」等語,張卻執意持報告中的隻字片語堅持提告,認為均罪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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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酸民的臉腫腫的
只能說台灣記者素質不意外
專挑合大眾胃口的加油添醋亂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