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kirin (みるる)
2014-06-26 13:48:41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破門事件 呂秋遠諷:吳委員有拿2人證件?
〔本報訊〕對於民團住飯店遭疑似國安人員「破門」一事,知名律師呂秋遠在臉書上撰文
直言,「我們堅持的是人民居住遷徙自由與集會遊行抗議的自由。如果因為這麼一點小事
,警方就要破門而入,旅館就要堅持是關懷旅客,那麼我們生活的安全如何確保。」並質
疑,下次警方只要「有人報案」,是否就能在沒有搜索票的情況下,進入自己的家?
呂秋遠直批,「在學運事件,我們就是要比禮貌;我們在乎學生有沒有先敲門再進立法院
,而不是這個事件本質有多麼傾中。」並說,遊行後要比乾淨,在乎50萬人最後有沒有撿
紙屑,而不是公民社會的發酵。呂認為,「只要是反對政府的,只要是反對國民黨的,那
麼總有理由可以抓,不管這理由多小,不論目的有多重要。」
對於「破門」事件的爭議,呂秋遠回應「在乎的就是有沒有登記,姑且不論旅館業管理規
則,根本上只是個行政規則,連法律都稱不上。」更問,有多少人、旅館按照這個規定來
做?「不然可以問問吳委員,到底他有沒有把兩個人的證件拿出來啊?」並表示,「即便
這個管理規則,有規定留宿人數不一致要出示或登記身份證,他們多出來的人數確定是住
宿嗎?訪客也要登記是不是?」並問,「你們能證明,這些人是住宿還是訪客?過夜就算
住宿?能不能算是訪客?秉燭夜談是沒聽過嗎?」
呂秋遠更說,如果因為這麼一點小事,警方就要破門而入,難保下次警方在沒有搜索票的
情況下,堅持要進入自己的家,只因為「有人報案」,懷疑你們正在從事犯罪行為。呂秋
遠舉出,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1項也有逕行搜索的規定,警方以後只要根據第1項第3款「
有明顯事實足信有人在內犯罪而情形急迫者」,就可以直接入內搜索。質疑警方以後是否
可視法理於無誤,「愛怎麼幹就怎麼幹?」
文末,呂秋遠更說:「有人如果愛拿行政規則來挑戰憲法,這是好事,至少可以讓我們知
道,挑戰者究竟有多麼的藍、多麼的紅。」還說自己是律師,本來就律,「但是只要挑戰
政府就是綠,真的太瞧得起民進黨了。」
FB:http://ppt.cc/gE0L
3.新聞連結:
http://ppt.cc/pgzO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作者: eliteark (低等攻城獅) 2014-06-26 13:49:00
想起薇閣 痛不欲生
作者:
mim5566 (爆紅56)
2014-06-26 13:50:00神回覆XD
作者:
jesil (._.)
2014-06-26 13:50:00最後一句倒是中肯
作者:
alfiema (歐啦)
2014-06-26 13:50:00水啦
作者: hades14 2014-06-26 13:51:00
就算拿二張證件,難道就不能踹門親切地提供保險套服務?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4-06-26 13:51:00可以踹門進去幫忙推屁股?
作者: Rabbit19264 (發現夢想與現實的差別) 2014-06-26 13:51:00
WEGO吳:每次都我出來坦...37元 幫忙一下 ~
作者: zihao0422 (ZH) 2014-06-26 13:52:00
好想衝破孫仲X的房門
作者:
triop (讓我想一想)
2014-06-26 13:52:00記者真好當....
作者:
modn (....)
2014-06-26 13:52:00註定被消遣一輩子...
作者:
whhw (人有羞恥馬無所謂)
2014-06-26 13:53:00誰去報警 總統府有個現行犯
總統府裡面有人外遇 大家一起報警 請警察破門關懷吧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4-06-26 13:56:00
藍的喜歡打成綠色在鬧,結果蠢蛆還是信
推 Ives20130:藍的喜歡打成綠色在鬧,結果蠢蛆還是信
作者:
p200404 (謎~)
2014-06-26 13:56:00人家KMT忠實走狗耶 那警犬看到黨證就縮了 還會提供套子吧
唉,此大律師的意思是行政命令都可以廢了?真是令人傻眼
作者:
IDaHoo (愛打呼)
2014-06-26 13:57:00我現在正式檢舉總統可能在吃不正常的東西 麻煩去破門
作者:
p200404 (謎~)
2014-06-26 13:58:00689有思考能力嗎? 有些人光拿五百腦子就不見了
作者: imfeather (阿貴) 2014-06-26 13:59:00
WEGO XD
作者:
p200404 (謎~)
2014-06-26 13:59:00他們愛當奴才 不愛當人阿
摩鐵可以推出男客插不到花心可以叫客房服務大屌代插服務
作者:
NANASAN (無所謂)
2014-06-26 14:00:00有人的閱讀能力...........+1
作者: wateryou (水泥) 2014-06-26 14:00:00
中肯好文 推一個
作者:
vowpool (不要丟我銅板)
2014-06-26 14:00:00WEGO表示:
但為了有戲劇張力營造刺激感,客房竹服務一律不惜成本破門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4-06-26 14:01:00推
作者: clala 2014-06-26 14:02:00
行政命令不能廢 ,以後18%才能直接改1800%吃飽飽
噓的人閱讀能力有問題嗎? 什麼時候行政命令可凌駕法律之上?
作者: m567745m (m567745m) 2014-06-26 14:03:00
支那欽差大人出巡 黨工朝拜 良民退散
這律師到底是真不懂還是裝不懂?法律和行政命令只要是經合法程序頒佈,在未經宣告違憲前都是有效的。
作者: Oxhorn 2014-06-26 14:04:00
WEGO:怎麼現在我躺著 也中槍?
作者:
F5 2014-06-26 14:05:00與憲法牴觸就該吃噴了
作者: Pet (我很乖) 2014-06-26 14:06:00
WEGO:幹 我才不會窩囊到連門都踹不破,簡直是弱雞嘛!! XD
某位鍵盤法律專家你比呂律師懂嗎? 怎麼沒看你考張牌?
作者: antilibra 2014-06-26 14:07:00
XXDDD 都破門侵害人民居住自由 妨害人民隱私了 都還
有沒有違憲是「律師」說了算?還是「學運人士」說了算?
講錯認錯就算了 又不會有人計較 死要凹是啥心態@@
作者: antilibra 2014-06-26 14:08:00
能拿行政命令來擋 誠神人也
怪了 有沒有違憲懂法律的一定都知道 還需要你糾正?
作者: antilibra 2014-06-26 14:10:00
XXDDD 便宜行事的這下又變付費入住的房客了 ㄎㄎ
作者: st5687vt (兔) 2014-06-26 14:10:00
憲法內容就那樣,難不成完文字遊戲就會比較對?
行政命令連法律都不算 層級最低 拿來跟憲法比? 笑話!
作者: antilibra 2014-06-26 14:11:00
國民黨安啦 支持者無悔如斯 14 16都穩了 繼續贏
作者:
ymx3xc (U文多多)
2014-06-26 14:11:00中肯
作者:
JOHNJJ (囧ä¸ä¸)
2014-06-26 14:11:00XDDD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06-26 14:12:00凹有很多凹法 扯還沒判/釋憲之前都有效是最爛的一種XD
作者:
miwy (米威麥威米歪?)
2014-06-26 14:12:00d86 回去多念點法律的書 乖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6-26 14:12:00
= =本來就很誇張啊
作者:
cashliu (QQ)
2014-06-26 14:12:00麻煩你說一下,哪裡授權可以破門了?又有何「必要」?
作者: antilibra 2014-06-26 14:14:00
有房子租人? 帶種點 租約還沒到期就用租金未付叫警察
作者: renya (戀夜) 2014-06-26 14:15:00
新一代的色盲 眼中只有 紅藍綠 比原色盲還嚴重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06-26 14:15:00喔對了律師之所以比你多張牌 就是強在人家壓根沒提違憲二字
喊違憲喊半天,行政命令還是在,也不會自動失效,下次警
作者:
NANASAN (無所謂)
2014-06-26 14:15:00神邏輯不要再跳針囉~!!!
作者:
LCHEN (L.CHEN)
2014-06-26 14:15:00跳針689嘴臉真好笑
作者: antilibra 2014-06-26 14:15:00
關懷一下看看 別到時後再哭說大法官又沒說喔 ^_<*
律師辯護時 回一句:你說了算嗎? 就打槍掉了XDDD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6-26 14:16:00
我不能邊提告邊發表意見嗎?
作者:
yien1809 (你不認識我你不認識我)
2014-06-26 14:16:00真的太看得起689的腦袋了
= = ...這個規則是法規命令....什麼本質是行政規則
作者:
miwy (米威麥威米歪?)
2014-06-26 14:16:00煩不煩阿 警察沒有搜索令就是不能進去 你不要居住自由也罷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06-26 14:17:00btw捅上法庭根本不必等大法官把命令幹掉好嗎XD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6 14:18:00而且後面的監禁也絕對是違法 這整過過程都非常離譜
我只是好奇 飯店工作人員沒房卡嗎?賴律師有拿衝鋒槍?
作者:
miwy (米威麥威米歪?)
2014-06-26 14:20:00golden 有房卡大概也沒用 門有鎖 不是電子的那種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4-06-26 14:20:00滿同意d86的 希望儘早把宗痛職位廢掉 回歸小國寡民
作者: antilibra 2014-06-26 14:21:00
房內有內部門栓 別忘了 飯店業對旅客的隱私保護有多
這就是我要說的 保護隱私 結果破門 XDDDDDDDDDDDDDD
作者: antilibra 2014-06-26 14:22:00
重視 一晚400 500百的旅舍都會有內部門栓了 ㄎㄎ
不覺得整個邏輯很詭異嗎?大家都知道飯店是被誰關心的現在警察 情治 都說跟他們無關 飯店自己要出來坦 XD
作者:
awangya (阿丸兄)
2014-06-26 14:23:00真的覺得破門很愚蠢 飯店跟警察是在緊張什麼
還有後來強迫不能CHECK OUT 又是啥鬼? XDDDDDDDDDDD
作者:
awangya (阿丸兄)
2014-06-26 14:24:00每個住裡面都不知道是不是抗議的人 每間都破好了
作者:
joestoman (ä¸äº¤ç”·æœ‹å‹å•¦~)
2014-06-26 14:26:00wego吳 2人有沒有都登記??
等等689就來說 國際大飯店跟汽車旅館比? 頗喝WEGO的時候 行政命令就自動不適用囉
作者: Rabbit19264 (發現夢想與現實的差別) 2014-06-26 14:29:00
WEGO:只是休息 進去打__ 不用登記
我承認自己是1/689啦,但從太陽花開始後這一切到底是怎樣KMT根本誇張
作者: antilibra 2014-06-26 14:32:00
別問我 問KMT去吧 不然 就陪我一起看94859的鬧劇繼續蔓延吧 ㄎㄎㄎㄎ
作者:
ImCPM (Heilo)
2014-06-26 14:33:00憲法只是拿來寫課綱的 懂?
作者:
chrysanthi (chrysanthemum)
2014-06-26 14:34:00d86 快回來 沒你精辟的法學方法論和法律涵攝見解不好玩
作者: antilibra 2014-06-26 14:35:00
說錯了 是94854 #1JgxCM61
作者: isaiahloi (66) 2014-06-26 14:37:00
wego 一個榮登最佳救援王啊 發生甚麼事先酸WEGO
作者:
walei98 (超和平buster)
2014-06-26 14:43:00WEGO! WEGO!
作者: F888 (雙叟) 2014-06-26 14:50:00
太犀利 XDDDD
作者:
aimgel (aim.gel)
2014-06-26 14:52:00無令狀搜索可以無限擴張唷 好棒棒喔 ^.<
作者: loki1789 ( なにぬ) 2014-06-26 14:54:00
推~
作者: sid3 (bluewind) 2014-06-26 14:57:00
全家住宿旅館 也要全家人的身份證嗎?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4-06-26 14:57:00唉... D86的意思是命令牴觸憲法保障精神反到是憲法要廢了?
作者: oilcaptain (檸檬愛玉) 2014-06-26 14:58:00
WEGO:不要這樣啦,以後叫我去哪裡打__? 賣相害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4-06-26 14:58:00違憲不是律師說的. 是大法官已經解釋過. 住旅館視同自家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4-06-26 15:03:00其實連行政規則都不算 而是長官口頭交待…
只要反對國民黨就是綠的 這邏輯只有國民黨有 搞對立
作者:
Sousake (specialist URUZ 7)
2014-06-26 15:18:00推
作者: satyrs05 2014-06-26 15:25:00
那畢旅跑進同學房間過夜,會不會被老師報警破門?
作者:
fallen1 (猴光普照)
2014-06-26 15:25:00拿行政命令否定憲法!?書念到那去了??
作者:
klaw (klaw)
2014-06-26 15:35:00行政命令<法律(刑事訴訟法),so沒搜索票,還是不能破門,結案by 路過的律師
作者:
tingjj (笑到併軌)
2014-06-26 15:40:00最後一句中肯到不行
作者:
bug914 2014-06-26 15:52:00中肯淚推
作者:
zxcbrian (zxcbrian)
2014-06-26 15:54:00推
作者: loki1789 ( なにぬ) 2014-06-26 15:59:00
推~
作者: antilibra 2014-06-26 15:59:00
XXDDD 刑訴131? 檢察官表示:
所以警察請旅館業者開門,警察也怕被告,能揮就揮。覺得有問題就修,不然下次還是會開門關切
作者:
unreal29 (the scientist)
2014-06-26 16:13:00推推
作者: victor777 (勝利方程式) 2014-06-26 16:20:00
看影片就知道了啊 最後只剩外國人跟一個替死鬼飯店基層剩下就是嗆一嗆就躲到外面以及連進來部不敢的人
對官方有差?反正目的達到,這群人,合法限制在這,起不亂子。
作者:
Maxhuge (極巨)
2014-06-26 16:27:00WEGO快出來說明有沒有登記阿 幹
作者:
cmo2266 (秋天的傍晚)
2014-06-26 16:27:00我笑了
作者:
abucat (阿布貓)
2014-06-26 16:48:00XD
作者: rock117 2014-06-26 16:51:00
戰力十足啊!
作者:
clap 2014-06-26 16:59:00XDDDD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