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姊是租屋族,今日實際去辦理遷籍的事,發現沒那麼簡單。
我在台北市租房子,房東答應我遷戶籍後,我備妥身分證、電費帳單以及租貸契約去戶
政事務所辦理。可是,事務所的人要求我務必要附上正本的"房屋權狀"或"最新的房屋
完稅單"。而且,電費帳單完全用不上,因為要直系血親才可以。我覺得房東答應我遷
籍就不容易了,還要跟他討權狀跟完稅單太強人所難。這是我被事務所的人為難,還
是真的需要麻煩房東。板上有人是非直系血親轉籍成功的例子嗎?
籍行軍網站上寫的簡單,其實不簡單阿!
http://goo.gl/1laln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