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790911 自由
越南同奈省日前宣布對反中暴動的受害廠商賠償約新台幣一.八億元;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處
長連玉蘋昨表示,這相對於台商合計損失超過三百億元的數字相差太大,經濟部及台商都無
法接受,將持續與越方溝通,要求實質有效賠償,例如抵繳營所稅等。
越南同奈省二十二日宣布,對省內所有受災廠商預付保險理賠金三九○億越盾、退還加值稅
九五○億越盾,總計約六二六萬美元(約新台幣一.八億元);但根據經濟部統計,台商在
五一三反中暴動中,直接損失約一.五億到五億美元,間接損失更高達十億美元(新台幣三
百億元)。
連玉蘋指出,同奈省宣布的預付保險理賠金適用於有保險的所有外商,但只有六家台商符合
條件;她還直言,所謂退還加值稅九五○億越盾是「空包彈」。因台商進口原料和半成品,
越南政府有保稅二七○天規定,出口時再做沖銷;同奈省宣布退還加值稅,「意思是本來要
叫你補繳,現在不用補繳了,這對台商沒有幫助,因為進口原料和半成品通通被燒掉了,本
來就不應該繳稅」。
此外,同奈及平陽兩省政府近期宣布減免土地租金,經濟部也認為不夠落實。主因是台商在
越南租用土地,都是一次買斷權利,預付二十年或五十年租金,「這部分是不會退還的,越
方的意思只是說,未來再租可以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