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最高院決議 教授非公務員

作者: yksd (楊95............￾N￾N)   2014-06-27 00:46:56
1.媒體來源:
udn聯合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最高院決議 教授非公務員
【中央社╱台北26日電】 2014.06.26 07:24 pm
最高法院今天表示,刑事庭會議24日做出決議,公立大學教授受委託做研究,辦理採購事務,並無刑法上公務員身分。
根據最高法院的決議,公立大學教授並非刑法所稱「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人」,非「身分公務員」。
最高法院表示,公立大學教授受政府或公立研究機關(構)委託,負責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性質上屬學術研究,並未經由法令授權而取得任何法定職務權限,參與相關的採購事務,無涉公權力行使,也與委託或補助的政府或公立研究機關(構)權限無關,非刑法所稱「授權公務員」或「委託公務員」。
因此,最高法院指出,公立大學教授受政府或公立研究機關(購)委託,負責執行科研計畫,辦理相關採購事務,並「不具有刑法公務員身分」,若有違背相關監督、管理的規定而營私或舞弊情事,應以普通刑法評價或處罰,不適用貪污治罪條例。
3.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766644.shtml
4.備註:
公立大學教授受委託做研究,辦理採購事務,並無刑法上公務員身分???
這種解釋方式...
作者: voes (wow)   2014-06-27 00:48:00
等做成判例吧,不然一樣 嘖嘖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06-27 00:48:00
報A買B還是有偽造文書的問題雖然貪污治罪問題消掉了
作者: ea00382 (孔雀與鷲)   2014-06-27 00:48:00
最高院的老者們 你們造成改革很大困擾啊
作者: simonkko (風無殤)   2014-06-27 00:49:00
然後中研院研究員算公職人員 要行政中立 呵呵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4-06-27 00:49:00
無公務員身分? 可以月退18%的無公務員身分?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06-27 00:49:00
還好阿 蠻合理的
作者: kutkin ( )   2014-06-27 00:49:00
非公務員 但可以領退輔
作者: sean920909 (使用者代號)   2014-06-27 00:49:00
我想起第一個被判有罪的教授,又想起大水庫....
作者: wind0710 (風兒)   2014-06-27 00:50:00
談福利時 就是公務員囉? 那把他們享受的公務員福利砍了吧
作者: kutkin ( )   2014-06-27 00:50:00
27罪 判一年多而已 成大也沒解聘他
作者: zoro1022 (落)   2014-06-27 00:51:00
怪怪的 跟委托技術服務專案管理辦理採購不對等
作者: fantasibear (布穀熊)   2014-06-27 00:51:00
哈哈哈
作者: hchsflute (mango)   2014-06-27 00:54:00
如果這是唯一的解脫 最後的話我來說
作者: CP543 (盛氣平 過自寡)   2014-06-27 00:55:00
這下不難理解阿扁為什麼有罪了
作者: misabc (misabc)   2014-06-27 01:01:00
那些教授教出官太多,在國立大學領公務人員錢,申請國家科技部給的計劃,變不是公務人員,真扯的權貴。
作者: ufo15526368   2014-06-27 01:02:00
好扯!!!!!!!!!!
作者: dekirin (みるる)   2014-06-27 01:13:00
還好啦 比發明那實質影響力說的好多惹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4-06-27 01:25:00
多念點書 A國家的錢都不是貪汙
作者: doublecroxx (雙十)   2014-06-27 01:44:00
媽的..只要是接受國家委托執行事務的就是公務員好嗎
作者: amury (快馬加鞭)   2014-06-27 02:04:00
幹,這有扯到,那國營事業員工也不算了
作者: hsiec (hsiec )   2014-06-27 07:46:00
幹,科技部的錢不是公帑?那就追究偽造文書,然後辦科技部官員圖利罪和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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