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抗議張志軍民眾見血 警高層:那又沒

作者: HONDASHE (前鎮方文山)   2014-06-27 16:36:38
其實可以打電話到1999錄案申訴
內容可以統一一下
"以往高雄市飆車族出沒情事不斷 卻未見警方有所作為 造成高雄市民人心惶惶 惟此次抗議事件 高雄市警方執法中竟造成抗議民眾受傷流血 是否有執法過當之情事?且高雄市警察局副局長所發表之言論(流血而已 又沒什麼) 已造成市民觀感不佳 建請高雄市警察局以EMAIL回覆"
因為內容不統一的話 會讓客服人員打很久
而且有可能會扭曲原意
像這樣的內容一定會讓高雄市警察局的收文單位人員想破頭來回你的案件
因為這些問題幾乎沒辦法用罐頭公文回覆
如果回文是罐頭格式 那就再反應
打電話進去調前案案號就可以了 很快的 不會累到
另外1999每年會統計那個單位局處被投訴最多
因為花媽會看資料
為什麼我會那麼清楚?? 因為我是個刁民啊!
作者: CPer (CPer)   2014-06-27 16:51:00
高雄飆車族多都是警政署害的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4-06-27 17:17:00
承辦人會很慘 副局長根本沒差~
作者: samuelcdf (溫泉龜)   2014-06-27 17:23:00
有自知之明就好. 不是要革命嗎? 流個血又變良民啦?
作者: HONDASHE (前鎮方文山)   2014-06-27 17:25:00
這篇完全看不出來那句話教你當良民 某樓黨工要檢查眼睛嗎?
作者: samuelcdf (溫泉龜)   2014-06-27 17:32:00
要革命就不要管法律不是你這種之流的人說得嗎? 現在健忘啦?遇事又變回良民浪費社會資源. 刁民是你自己說的不是我說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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