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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住宿私權與集體權利都重要
自由時報 2014-06-26 14:01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前天抵台訪問,
並在桃園機場旁的諾富特飯店舉行「王張會」,
但抗議的反對黑箱服貿等民團入住的房間,遭警方破門而入,
被批「踐踏人權、回到戒嚴」行政院長江宜樺出席活動致詞時卻意有所指表示,
個人住宿私權,與集體權利同樣重要。
江揆出席行政院舉行的「阿魯哇族及卡那卡那富族為台灣原住民第15族、
第16族記者會」。對於張志軍訪台,江揆面對媒體詢問時,並未回答。
江揆在致詞時表示,多元文化族群精神,在人類歷史上是一個重要進展,
原住民族的正名權,是一項重要人權,但一般早期講到人權,都是想到個體性人權
,像是私有財產權,私有權遷移權行動權宗教信仰自由住宿權利等,
但廿世紀以來,人類權利進展上一項大突破,就是集體權利,
即一整個民族或族群的權利,比起個人個別享有的權利,可以說同樣重要。
網友批︰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
江揆發言,立即引起網友批評,網友質疑,
「這是一個號稱自由主義政治學者的見解?還是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
也有人說,「聽起來像中國政府的發言。」網友Bao Hsiang Liu 認為
,「那麼哪天為了集體利益,捍衛台灣人被出賣的權益,破行政院門應該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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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來聽聽真正專家的發言吧?
國家的興亡與個人的自由和權利相比, 根本不值一文。
國家是由人組成的。沒有國家,人照樣能生活,
但沒有人,國家則只是一個空泛名詞而已。
人和國家,哪個是本?哪個是末?哪個更加重要?不是很清楚了嗎?
只有當國家的存在和個人的自由和權利沒有嚴重抵觸時,國家的存在才有其意義。
反之,失去存在價值的國家嫉恨值得生存的人們,往往將他們一同帶往地獄。
國家並不是由細胞分裂而形成個人,
國家是結合一群具有主體意識的個人所構成的,
在此前提下,何者為主? 何者為從?在民主社會中是不辯自明的道理;
沒有國家,人仍可活下去;但沒有了人,國家也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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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楊威利來擔任台大政治系教授好了,他比江揆有智識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