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peron (歐普龍)
2014-06-29 11:02:16http://ppt.cc/KLM~
千元「捉姦聖器」 10個買9個離
2014年06月29日 Apple daily
【張芳榮╱台北報導】北市一名男子從淘寶網批購俗稱「迷你捉姦機」監聽器材,體積小
可裝上SIM卡,周邊環境聲音超過45分貝,會自動回撥指定號碼,遠距離監聽竊錄現場聲音
,在露天拍賣網站販售。
警方找到逾10名買家,發現他們多靠此利器順利抓姦離婚成功,10個買有9個離,戲稱根本
是「捉姦聖器」,販賣的男子昨遭查獲,並依妨害祕密罪嫌函送法辦。
會自動回撥門號
警方調查,李姓男子(36歲)在家從事網拍工作賺外快,4月起從淘寶網批購俗稱「迷你捉
姦機」監聽器材,以500元進貨,1350元賣出,1個月可賣出70台。
該器材寬3公分、長4.5公分,體積輕薄小巧,裝入SIM卡就可無線遠距監聽錄音現場聲音,
可待機12至15小時,最厲害的是,說話聲音超過45分貝,它就會自動回撥至設定手機門號
。
警方指出,清查買家時找到逾10多人,發現他們幾乎是婚姻、感情出現問題男女,「10個
買9個離,根本是『捉姦聖器』」。更有女買家透露,交往5年的男友劈腿,她就是靠這揭
發真相分手。
依妨害祕密法辦
李男昨被查獲,他喊冤說,不知道賣監聽器材違法,還辯稱看到該產品有商機,才向淘寶
網進貨販售、賺利差,但仍遭警依妨害祕密罪嫌函送法辦。
作者:
ytcytc (ㄚㄒㄈ)
2014-06-29 11:02:00劈腿的人不是一堆嗎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06-29 11:03:00
為什麼賣東西要被抓?他又不負責監聽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4-06-29 11:03:0010個9個離, 另外一個還在辦
作者: iamgyfan (人一定要靠自己) 2014-06-29 11:05:00
賣台的應該先抓啊
作者: seraphic298 (seraphic298) 2014-06-29 11:06:00
想買一個送給馬狗
作者:
pop3110 (pop3110)
2014-06-29 11:06:00靠邀 想買
作者:
cutty (兜兜)
2014-06-29 11:06:00問題同二樓
作者:
Atwo (A兔)
2014-06-29 11:07:00什麼重點 法律就是有規定販賣那些器材的人成罪啊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06-29 11:08:00
所以是立委怕自己被監聽設立的嗎?
作者: DK1121 (遊戲) 2014-06-29 11:08:00
可能 深受其害!不自覺害到....
作者:
Atwo (A兔)
2014-06-29 11:08:00又再用自己的觀念解讀法律 難怪時時刻刻都有要上法院的糾紛
作者:
Ghad (mayasvi)
2014-06-29 11:08:00馬陰狗監聽全台灣,警察怎不去抓?
作者:
purpose (秀才遇到肥宅兵)
2014-06-29 11:09:00感覺好強大
作者:
Atwo (A兔)
2014-06-29 11:10:00那你去懷疑 就不用遵守了 再來說都是你們這些既得利益者訂的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4-06-29 11:11:00送給馬狗幹嘛? 應該是送給美青姊吧!
作者:
despaired (絕望過後 還剩什麼)
2014-06-29 11:11:00昨天有人po過這篇了吧
作者: CTUST (您真是套牢高手) 2014-06-29 11:13:00
那賣刀賣劍的不是被抓到死,又不是違法違禁品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4-06-29 11:14:00回2樓 因為一堆狗官都在偷吃 這對他們威脅太大 不抓不行
作者:
kao14 (科科)
2014-06-29 11:14:00送給美菁姐一個 監聽馬丸跟小刀的有無超友誼關係
請徵信社至少要十幾或幾十萬,這個東西只要1350,徵信社還要混嗎?
作者:
Atwo (A兔)
2014-06-29 11:17:00賣刀具是因為在我們社會中確有需要 老闆信賴顧客而把刀具賣給他人 相信他不會拿這工具做出違法行為
作者: MacOSX10 2014-06-29 11:18:00
pupu的逆襲
作者:
pop3110 (pop3110)
2014-06-29 11:19:00這種東西好讚 @@
那我也可以說賣監聽器材的人是為了防盜,只不過剛好錄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4-06-29 11:19:00
白癡 只有聽到聲音跟實際看到常常存在很大落差
作者:
zoidsx (烈空)
2014-06-29 11:19:00想請問為何燒錄機沒事,因為他不單純只會燒盜版的關係嗎?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4-06-29 11:20:00
死拖著也只是想要錢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4-06-29 11:26:00照這樣隨便一個賣錄音筆的也可以依妨害秘密罪抓起來,只要是能錄音的都可以做為秘密錄音的工具呀.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06-29 11:29:00這條法律根本就是神經病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4-06-29 11:37:00
妨害秘密??他妨害誰的秘密??
作者:
ahbean (東風未放曉泥乾)
2014-06-29 11:48:00哈哈 每次看到這種根本早就有問題想離了 苦無證據而已
作者: tiber (泰伯) 2014-06-29 11:54:00
業配文
作者:
ppttptt (è²æ‹‰)
2014-06-29 12:02:00證據很重要啊,有些沒證據離不了,也和分財產有關
作者:
Zingzk (Zingzk)
2014-06-29 12:37:00這法律根本神經病,那監視器,跟錄音筆怎不也抓一抓針孔不也買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