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0萬資深公僕 領65億不休假獎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29 21:20:00
※ 引述《hkerking (TL)》之銘言:
: 20萬資深公僕 領65億不休假獎金
: 作者: 唐筱恬╱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6月29日 上午5:58
: 中央政府平均每人不休假加班費為3.2萬元計,全國年資15年以上公務員(約20萬人)的
: 不休假加班費高達65億餘元,對國家財政造成負擔。(本報資料照片)中國時報【唐筱恬
: ╱台北報導】
: 休假是廣大勞工的小確幸,公務員若不休假還可累積一筆加班費,不過立法院預算中心卻
: 批評,102年度光是中央政府機關核發不休假加班費,就高達近27億元,這還沒有加上地
: 方政府、國營事業公務員的加班費,這筆龐大支出對國家財政造成不小負擔。預算中心建
: 議比照勞工模式,節省政府支出。
: 國營事業每人約5.4萬
: 預算中心還發現,國營事業的不休假加班費核發情形更高,台糖、中油及台電的不休假加
: 班費,平均每人就核發5.4萬至5.8萬之間,而且有些事業公司沒有應休14日的強制規定,
: 所有休假都可換領加班費,不僅違反休假制度的原意,還讓虧損連連的國營事業增加營運
: 成本。
: 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明定,公務人員每年至少應休假14天,超過14天的休假若沒休
: 完,「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一般公務員依照服
: 務年資享有7到30天不等的年假,未休完就發給「不休假加班費」,不過這項規定立法院
: 預算中心認為有檢討必要。
: 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公務人員休假天數較勞工多,平均一個公務員的休假天數就比勞工多
: 出5.17天,衍生出巨額不休假加班費支出。
勞動基準法 第 38 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
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同法施行細則 第 24 條
本法第三十八條之特別休假,依左列規定:
一、計算特別休假之工作年資,應依第五條之規定。
二、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
三、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之日數,雇主
應發給工資。 ^^^^^^^^^^^^^^^^^^^^^^
^^^^^^^^^^
作者: kutkin ( )   2014-06-29 21:21:00
那你公務員的休假要不要比照上面的給法?你要比照勞基法38條的給法 再來比勞基法細則24不要都挑好的來講滿六年者,第七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年者,第十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更不用說公務員換單位 這年資還能累計呢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4-06-29 21:24:00
先行公務人員特休給予方式跟勞基法有什麼不同嗎?
作者: kutkin ( )   2014-06-29 21:26:00
21天門檻 勞:滿17年 公:滿6年 28天門檻 勞:滿24年 公9年原PO自己拿來比,現在又放大絕了。我說你呀,不要每次都來這套好嗎你自己搬出來勞基法來酸 人家不能搬休假規則?我看得懂,有人看不懂的拿勞工來救援"勞工跟公務員適用法條不同,有什麼好比較??"這行就還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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