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法金額逾億 馬志玲夫婦判刑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4-06-30 18:58:00
1.媒體來源:
中央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不法金額逾億 馬志玲夫婦判刑
發稿時間:2014/06/30 18:49 最新更新:2014/06/30 18:49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0日電)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夫婦結構債案,法官認定不法金
額逾億,構成最低本刑7年的證交法背信罪,但考量他們賠償虧損,因此各判刑7年4月定
讞。
至於馬志玲自稱罹患失智症,二審卻違法沒有停止審判,因此提起上訴。但最高法院法官
認為經台大醫院診斷雖證明他的智商減損5%,但他在審理期間對答如流、喊冤還抗辯無罪
,因此認定他並未達到心神喪失需停止審判的程度。
根據判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因應民國93年起的聯合投信事件頒布結構債損失需
由投信公司股東承擔,出清必須合法,不可讓投資人受損。
馬志玲夫婦明知相關規定,卻因旗下元大投信公司擁有結構債近新台幣276億元,一旦出
清將虧損逾10億元,於是轉嫁損失,利用佔股比例僅8%的元京證券向其佔股多達5成的元
大投信購買股權,使元京證損失4億4000多萬元。他們事後賠償這筆損失。
一審將馬志玲夫婦都判刑7年6月,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無法證明馬志玲夫
婦操縱鑑價,以較高股價購買股票,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將兩人各改判7年4月徒刑。最高法
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1030630
3.新聞連結: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406300329-1.aspx
4.備註:
作者: xx60824xx (人生的本能 就是求生)   2014-06-30 18:58:00
作者: yoyodiy (廢文心得文大師)   2014-06-30 18:58:00
扁友友要關囉 開心 灑花
作者: fhuocrkt (等待)   2014-06-30 18:58:00
這志玲一定是藍的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4-06-30 19:03:00
猴 沒黨證被抓包了齁
作者: ivansai   2014-06-30 19:04:00
先看看人還在不在台灣在說吧!
作者: kangta0819 (嶄新)   2014-06-30 19:10:00
馬桶咧!?
作者: leopold (吹豎笛的桑原)   2014-06-30 19:10:00
這秋後算帳拖得有點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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