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01/425382
蘋果日報
自稱「台北陳浩南」的網蟲林繼浩(原名林以恩),去年在網路認識國中妹「蝶蝶」後,
約到MTV、賓館性侵,還帶到橋下打野砲,每次都不戴套內射,「蝶蝶」事後上網哭訴自
身遭遇,看不下去的網友發揮鄉民正義,寫e-mail要台北地檢署檢察長主持公道,林男被
起訴後,台北地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半徒刑。
檢方查出,林繼浩(19歲)去年2月在網路聊天室認識讀13歲國中女生「蝶蝶」,事後約
看電影,卻帶她到台北市U2電影館包廂內強脫「蝶蝶」衣服,性侵得逞,還恐嚇「蝶蝶」
與他交往,揚言若不從就要公開此事。之後「蝶蝶」被迫多次與林繼浩發生關係,甚至被
帶到北市成美橋下打野砲,且每次都不戴套。
林繼浩到案時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與「蝶蝶」是兩情相悅,直到被起訴後才改口認罪,但
仍堅稱當時不知蝶蝶才13歲,法官認定林男3度性侵「蝶蝶」,今判他4年半徒刑。全案仍
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