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與女嫌犯偵訊室嘿咻 色警被判緩刑
〔記者湯世名/員林報導〕彰化縣刑警大隊偵四隊偵查佐鄭汪岳,與女嫌犯在縣警局
偵訊室上演活春宮,彰化地方法院認為鄭員身為警察,為逞淫慾,竟趁機對女嫌性交
,今將鄭員依妨害性自主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並應向政府相關機構提供240
小時的義務勞務。
彰化縣警局對此表示,鄭汪岳從去年9月起停職至今,未來一旦判刑定讞,也將對鄭員
做出免職處分。
彰化縣刑大偵四隊偵查佐鄭汪岳(44歲)與同僚去年6月26日接受南投地檢署指揮,到
花蓮縣查獲3男1女汽車竊盜集團,並在賴姓女嫌(36歲)的手提包內,查出近104公克
安非他命和近37公克K他命,賴女被帶回在彰化縣警局拘留室待了一夜。
賴女隔天被解送南投地檢署時曾爆料:「刑警很好色,對我亂來。」並指偵四隊偵查佐
鄭汪岳跟她說,只要肯和他發生性關係,就只移送竊車案,不移送毒品案,她只好在偵
訊室和他嘿咻,沒想到鄭員把兩案都移送。
判決書指出,鄭汪岳6月27日在縣警局地下室偵訊室內,利用筆錄作完、另一名員警離開
偵訊室空檔,關燈鎖門,雙手伸入賴女上衣內摸胸,再拉下自己褲子,由賴女為他口交
近1分鐘,鄭員又摸她胸、吻胸,並利用權勢對她性交。
鄭員一開始還否認有與賴女發生性行為,強調絕對沒有什麼性侵情事,但警方展開調查
並調閱樓梯口監視器,掌握了當時鄭員和賴女獨處一室,鄭員才坦承此事,但辯稱是遭
賴女設計,都是賴女主動以言語、動作挑逗他,且是賴女主動性行為,他並未利用職權
性侵,不過仍被警方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彰化地院認為,鄭員身為警察,竟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機會性交,因次將他依妨害性自主
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向檢方指定的政府
相關機構、社區或團體提供240小時的義務勞務。
3.新聞連結:
http://goo.gl/K77xmv
4.備註:
SOD都是真的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07-01 11:03:00240小時的性服務
作者:
ebaby2002 (Denver waitress丹佛女侍)
2014-07-01 11:03:00SOD看太多
作者: lp1029 (孤獨的人) 2014-07-01 11:04:00
謝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07-01 11:04:00SOD都是真的
作者: philip571 (現世報) 2014-07-01 11:05:00
利用權勢性交判一年還緩刑?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4-07-01 11:06:00活該這樣才判一年 還緩刑
作者:
zxcxxx (進擊の暖男)
2014-07-01 11:07:00這樣算貪污了吧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07-01 11:08:00跟錢無關的 好像沒辦法構成貪污耶 用身體行賄嗎?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4-07-01 11:13:00
活該
作者:
kisia (Zetsubo Billy)
2014-07-01 11:14:00原來SOD都是真的..............SOD真的有這片?
鄭員感覺真的蠻無恥...說好只移送竊車案結果出爾反爾又說都是女的勾引他,根本低賤到極點
作者:
gn1146348 (這世界上神經病真的很多)
2014-07-01 11:18:00笨員警 別移交毒品不就好了
作者: jason0829 2014-07-01 11:18:00
怎麼你都像雷洛那時候ㄧ樣,會__人啊?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07-01 11:26:00一年?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4-07-01 11:27:00警察真爽 強姦還可以緩刑 難怪一堆小混混要當警察洗白造就現在一堆不懂法律的警察濫用權力
作者:
KingInTea (æ—¥å¼ç„¡ç³–ç¶ èŒ¶)
2014-07-01 11:40:00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TigraBoy (怕冷的北極熊)
2014-07-01 12:11:00垃圾 幹人家還毀約 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