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在台中某大學圖書館 找了個位子
大概隔了10分鐘之後 就有個阿桑在我後面晃來晃去
不久後 她就帶著圖書館人員來說"不見了皮包"
說原本放在位子上 結果現在不見了
想問我有沒有看到.....
我清楚地表示沒有 桌上桌下完全沒有
於是那位阿桑要求翻我的包包 難以置信的是圖書館員工也跟著附和
但我打死也不讓他翻 我認為這是我的權利!!!!!
我說"我可以自己翻給你看 但你不能動手"
於是我就自己把包包的每一樣物品拿出來晃晃 褲子口袋也翻翻 只差沒整件脫掉
而後來那個阿桑甚至出手拉我的包包 最後還是鬧上警局= = 早知直接去就好
阿桑可能比較沒有觀念這我還可以忍受
但旁邊的工讀生 一直勸我說 那邊沒有監視器 是不是可以把包包交出來就好...
所以下次有人想用任何沒有實質證據的理由
都沒資格翻你的包包 連警察也沒有
※ 引述《laubarking (去旅遊吧...)》之銘言:
: 我老婆在青年公園那間
: 就是因為看一個產品看太久
: 結果被誤會
: 要搜包包
: 當然是很不爽
: 結果包包搜完之後
: 發現沒有 也只是笑笑說不好意思
: 之後就拿一些贈品要送
: 當然不收
: 我回家之後
: 聽到我老婆這麼說
: 就去店裡要找店長理論
: 去的時候 看不到那位店員
: 就請她們店長出來 結果店長也不在
: 就請她們CALL店長回來
: 結果店長就是那位 懷疑我老婆都東西的人
: 也只是道歉 但感受不到誠意
: 後來打去跟公司反應
: 也是不了了之
: 請問一下大家
: 如果當場被要求搜包包
: 可以拒絕嗎?還是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