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有人又開始釣魚囉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7-01 19:50:14
※ 引述《tom91002 (皮皮)》之銘言:
: 我去google了Mleg、w76301的ID
: 搜尋到幾篇二位苦主都有推文的文章
: 其中有兩篇感覺是比較可能被告的來源
: https://groups.google.com/forum/#!topic/wotupset/tXZZtbVXfvk
: (文章日期:2012/11/18)
: http://disp.cc/b/630-5aWM
: (文章日期:2013/2/17)
: 以時間而言感覺第二篇可能性比較大
: (當然也有可能是其他篇google不到的)
: 經歷過這麼多次事件
: 之後看到這種全噓一面倒,而且推文內容大同小異的
: 真的要小心仔細一些
: 幹在心裡就算了
: 寧可不要推文,也勿惹禍上身
事隔了三個多月,總算開始開偵查庭了
不得不說這個告的人絕不是像某些訟棍那樣告人只為嚇人和解賺錢
不僅請了律師寫了一大本訴狀,且態度十分強硬
話說那種沒有指名的罵人似乎不太有用
還可以用那種以前後文的內容來判定是否是在罵對方的方法
看來這次不少人應該會被起訴?好像連好色龍都被告了
真的希望能收到不起訴的通知書
若是這樣子,我還比較想碰到某位訟棍,感覺他還比較好應付
PS.今天超幹,一開完偵查庭出去就在下大雨,捷運還說要慢慢開,台北天氣真他媽的爛
作者: all0pha765 (765)   2014-07-01 19:51:00
偵察庭開到一半想澇賽怎麼辦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4-07-01 19:51:00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作者: widec (☑30cm)   2014-07-01 19:51:00
因為之前有人貢獻很多錢.....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07-01 19:52:00
阿不就活該嗎= = 亂罵人被告剛好
作者: piggy826 (民主逗士)   2014-07-01 19:52:00
有懶人包嗎?
作者: tenshoufly (tenshou)   2014-07-01 19:53:00
遇到有錢有想告的的人你可以先gg了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7-01 19:53:00
哪一篇文章啊? 所以你有罵他嗎?
作者: purpose (秀才遇到肥宅兵)   2014-07-01 19:53:00
是要gg什麼,法官判一判頂多賠個錢而已
作者: hua0122 (金鱗豈是池中物)   2014-07-01 19:54:00
共用的匿名帳號 也可以告喔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4-07-01 19:55:00
匿名帳號也可以告?
作者: tenshoufly (tenshou)   2014-07-01 19:55:00
光走法院你就爽了,對方有錢請律師根本完全不用去法院
作者: ererer   2014-07-01 19:56:00
你就跟他拖嘛,反正一審五萬,他錢多,你們時間多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4-07-01 19:57:00
沒指名就沒事,這想法還真是天真
作者: widec (☑30cm)   2014-07-01 20:02:00
罵一句 不指名 沒前後文 還是沒法告吧
作者: Mahoutsukai (魔法使い)   2014-07-01 20:04:00
都可以告啦 我覺得某某人在罵我就能告 反正最後看法官台灣最有名的案子 就是老李說某人打麻將 這樣就能成案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07-01 20:06:00
反正我只想說 亂罵人活該死好 ㄏㄏ
作者: tom91002 (皮皮)   2014-07-01 20:10:00
高調
作者: ooyy5566 (繼續潛藏)   2014-07-01 20:24:00
只能說沒點恥度的人還是不要當鄉民 最後會爆血管死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4-07-01 20:25:00
我比較想知道事情始末 怎麼會過了兩年才跑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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