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m91002 (皮皮)》之銘言:
: 我去google了Mleg、w76301的ID
: 搜尋到幾篇二位苦主都有推文的文章
: 其中有兩篇感覺是比較可能被告的來源
: https://groups.google.com/forum/#!topic/wotupset/tXZZtbVXfvk
: (文章日期:2012/11/18)
: http://disp.cc/b/630-5aWM
: (文章日期:2013/2/17)
: 以時間而言感覺第二篇可能性比較大
: (當然也有可能是其他篇google不到的)
: 經歷過這麼多次事件
: 之後看到這種全噓一面倒,而且推文內容大同小異的
: 真的要小心仔細一些
: 幹在心裡就算了
: 寧可不要推文,也勿惹禍上身
事隔了三個多月,總算開始開偵查庭了
不得不說這個告的人絕不是像某些訟棍那樣告人只為嚇人和解賺錢
不僅請了律師寫了一大本訴狀,且態度十分強硬
話說那種沒有指名的罵人似乎不太有用
還可以用那種以前後文的內容來判定是否是在罵對方的方法
看來這次不少人應該會被起訴?好像連好色龍都被告了
真的希望能收到不起訴的通知書
若是這樣子,我還比較想碰到某位訟棍,感覺他還比較好應付
PS.今天超幹,一開完偵查庭出去就在下大雨,捷運還說要慢慢開,台北天氣真他媽的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