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東森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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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記者許瑜菁、陳詩詠/綜合報導
群眾示威和警方出現衝突,並不讓人意外,但目前國際趨勢,警方的行動多以驅散為主,
如果毆打示威者,可能就涉及過度使用暴力的罪行。2011年在美國的佔領華爾街行動中,
一名奧克蘭的抗議者遭警方發射的豆袋彈射中頭部,造成腦神經受傷,上周奧克蘭市政府
已經決定賠償450萬美元;另外,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的靜坐學生被校警以胡椒噴霧攻擊
,全美國社會譁然,21名抗議學生每人都獲得約新台幣90萬元的賠償。
2011年全美各地掀起佔領華爾街運動,警方在奧克蘭市區發射豆袋彈試圖驅散民眾,當時
一名抗議者被直接擊中頭部,滿臉都是鮮血。這名受傷的抗議人士,是曾經在伊拉克打仗
的退伍士兵史考特歐爾森(Scott Olson),年僅24歲,他的頭顱破裂、腦神經受傷,事
後接受訪問時,講話還是很不流暢,「真的很怪,我腦袋思考沒問題,但要講話就有問題
。」
就在上周,奧克蘭市政府宣布,他們已經和歐爾森達成協議,將會賠償450萬美元,約合
台幣1億3700萬元。
佔領華爾街抗議群眾和警方肉搏戰不斷,即使不是像歐爾森這般重傷,只要經由法律程序
,證明警方過度使用武力,官方也得賠錢。2011年11月,紐約警方對佔領祖科提公園的抗
議人士進行強力清場行動,有多人遭到警方毆打,憤而提出告訴,其中一名抗議者沙黛阿
多娜,當時和警方對罵,被警方摔倒在地,以警棍重打她的腿部,事後獲得約台幣75萬元
的賠償。
靜坐學生遭噴胡椒水 每人獲賠90萬
此外,2011年學生佔領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校警竟然對著和平靜坐的他們噴灑胡椒噴霧
。在美國這樣的民主社會,警方執法必須有比例原則,就連以殺傷力較低的胡椒噴霧,對
著手無寸鐵、沒有反抗的靜坐學生進行攻擊,讓美國輿論為之譁然,噴胡椒噴霧的校警真
實姓名是約翰派克中尉,但大家都叫他「噴胡椒派克」,這名校警和戴維斯分校校長雙雙
離職,21名抗議者每人也都獲得了約台幣90萬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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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328/3403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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