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馬KILL 還可以在台灣工作?
之前馬kill不是工作證被廢除了嗎?
為什麼之後還可以在台灣工作
每天看他噁心做公益的新聞就感到想吐
一個差點把人打死的放浪形骸的日本人
居然還可以在這裡的媒體圈生存
台灣的媒體工作行業為什麼不抵制她
難道台灣的道德敗壞成這種德行嗎?
在日本只要吸毒一次就OUT
在台灣可以吸到五次還可以有新聞 死的時候你同事還會出來裝熟
難道我們國家小孩看了 以後當藝人犯大罪只要出來道個歉就可在混嗎?
有沒有為什麼馬KILL現在還可以在台灣工作的掛?
是台灣人太蠢 還是 我們的道德根本沒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