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Apple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貨架前挑太久 女被冤為賊
康是美提告挨轟「以後誰敢去」
2014年07月02日
何女買媚比琳專櫃(右)眼線筆,卻被控偷隔壁露華濃與凱婷的商品。
【鄧玉瑩╱台中報導】台中何姓女子今年一月,到康是美的開放式陳列專櫃選購化妝品,
她駐足許久買了媚比琳眼線筆,事後康是美卻以隔壁兩專櫃少三樣商品,竟告她竊盜。台
中地檢署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何女拿起一項商品觀看後,有放回的動作,無法證明偷竊
,檢方經多次溝通,康是美才撤告,檢方昨將何女不起訴。
何女難過表示,被冤枉後壓力大到罹患憂鬱症,指摘店方「不能因為我在貨架前停留較久
,就把不見的貨都算我頭上,且撤告後也不聞不問,以後誰敢去買東西!」康是美昨說,
會向何女慰問致意,至於是否道歉,則「無法回應」。
檢方將女不起訴
何女(三十歲)指出,今年一月二十一日晚上六時多,她到康是美美村南店購物,在開架
化妝品專櫃前駐足許久,買了一支媚比琳眼線筆返家。後來康是美竟報警,指她偷了媚比
琳專櫃旁露華濃、凱婷兩專櫃的商品,包括潤唇筆、眼影與眼線筆。
康是美向檢方表示,因當天盤點發現商品短少,調閱監視器發現何女在專櫃前駐足最久,
且有拿起物品的動作,偷竊嫌疑最大。不過檢方認為,監視器畫面模糊不清、拍攝距離又
遠,且僅拍到何女有一次拿起一項物品,但她有放回去的動作,若要以此動作推論她偷三
項商品,不合情理,檢方與康是美多次溝通後,康是美終於同意撤告,檢方昨將何女不起
訴。
不少網友建議何女反控誣告並求償,也有說「下次要小心不要進去」、「不要進去就不會
被當小偷」。
業者應適度補償
律師溫令行表示,何女確有拿取貨架商品觀看,康是美不算故意亂提告,難認定有誣告之
嫌,但建議康是美裝防盜閘門,避免糾紛。另就企業責任而言,何女因此罹患憂鬱症,建
議康是美應給予適度補償,化解雙方心結。
捉賊烏龍案例
2014/5
新北陳男被超商指控偷遊戲點數遭起訴,陳男自殺明志,家屬指陳男與竊賊髮色一黑一灰
,上衣顏色也不同,檢警搞烏龍
2013/9
花蓮2名同款車車主,車停在同停車場,車門均未鎖且鑰匙藏置物箱,姚男奉老闆指示開
車卻開錯車,被誤認竊賊
2006/9
北市包商林永江報案指電弧熔接機被竊,警方在隔壁吳清江工地找到贓物,2人都在機上
噴江字,貨運公司錯送機器所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02/35931005
4.備註:
挑久一點臭了嗎QAQ
這種商品不看清楚點買錯事小 對身體有危害不就更慘?
康是美居然是這種處理方式 還好我很久沒去了嘖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