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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江俊亮雲林縣3日電)雲林離島工業區麥寮廢氣燃燒塔昨晚冒出大火,雖然
廢氣排放量未超出標準,但雲林環保局仍要求廠方在15日內提出事故說明。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今天表示,環保局是在昨天深夜11時13分接獲通報,指離島工業區麥寮
廢氣燃燒塔有大火冒出,於是派員前往了解。
經現場人員回報,原來是麥寮一廠輕油廠的觸媒裂解製程(M07)在入料期間,因編號
E784板層式蒸餾裝置的安全閥跳脫,導致中間產物(混合燃料油氣)緊急排放至廢氣燃燒
塔燃燒所致。
環保局指出,這起事件經查並未造成傷亡,至昨夜11時30分為止,已無火光,環保人員初
步了解,廢氣燃燒塔使用時機符合法令規範,且廢氣排放流量也未超過標準。
環保局表示,事故地點廢氣排放瞬間最大流量為18.02Nm3/s,並未超過許可核定流量(
22.78Nm3/s),因此環保局並未依違反空污法開單告發。
環保局指出,根據環保署台西及麥寮等空氣品質測站資料顯示,廢氣燃燒塔使用後,空氣
品質並無重大異常,因此環保局緊急應變作業已在今天凌晨0時34分宣布解除。
雖然廢氣排放流量未超過標準,但環保局仍要求廠方需在15日內提出事故說明。
環保局表示,昨晚已派員在事故地點上、下風處進行空氣樣品採樣及進廠查核,將進行空
氣採樣分析,若廠方有違反相關法令,將依法處分。10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