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703/374544.htm
熱褲美腿女專程回頭清狗便 環保局想找她代言
東森新聞記者蔡岳霖、張均緯/新北市報導
不少人帶狗狗出門,有時隨地便溺不清理就走人,新北市府監視器就拍到有一名
穿熱褲的女子帶狗狗「解放」,原本以為她會一走了之,但隔了20分鐘後,辣妹
專程拿水回來清狗便,人美心更美的表現讓新北市府打算找她代言。
畫面中,一名穿著短皮衣與熱褲、露出美腿的辣妹騎機車現身,這時車上的白色狗狗
可能「忍」了好久,突然跑下車,在電線桿旁聞了聞、轉了好幾圈停了下來便便,
但辣妹卻沒有立即清理狗便便,過程全被新北市環保局記錄。
狗狗上車後,辣妹就騎車走人,環保局正準備開罰單,但隔了20分鐘,辣妹又回來了
,一手拿著礦泉水瓶、一手拿提袋,原來她是專程回來清狗便,環保局不但不開罰,
還打算找她代言。
辣妹的母親廖媽媽受訪時表示,「太愛狗,所以30幾歲了還不結婚,就為了那隻狗。」
沒有公德心的民眾被抓到後,最重罰款6千元,檢舉人還能分一半作為獎勵。
4.備註:
https://tw.news.yahoo.com/遛狗未綁狗鍊-最高罰-萬-221336307.html
根據最新動保條例修正案:
1. 未綁狗鍊 最高罰一萬
2. 飼主未辦寵物登記 最高可罰五萬
這新聞 好比開著偷來沒車牌的贓車 到銀行搶了500萬 逃亡途中 丟了一把10萬鈔票
給路邊的乞丐 被監視器拍到後 警察局想請她代言樂善好施一樣-.-
一碼歸一碼 養狗清狗大便是基本的 沒綁狗鍊罪更重 竟然視若無睹 捨本逐末 丁丁也
我家的狗出門一定綁狗鍊 那是對其他人的基本尊重 連這點都辦不到? 沒資格養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