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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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同父女還下手 文大校警猥褻女學生
私立文化大學的57歲陳姓校警,與一名在學校交通隊服務的女學生因站崗熟識,兩人情同
父女。去年5月,陳男見女學生落單站崗,先給她100元,要她記得吃飯,再作勢擁抱她,
女學生不以為意接受後,陳男竟趁機親吻女學生臉頰,再順勢伸手掐捏她的胸、臀,女學
生不甘受辱向同學泣訴,士林地院今依強制猥褻罪判校警1年徒刑。
判決指出,女學生在交通隊負責站崗約1年多,因此認識57歲的陳姓校警,事發當天校警
站崗累了,女學生還用手肘幫他按摩肩膀,校警作勢要擁抱她,她認為是「父女情誼」欣
然接受,豈料校警竟得寸進尺,突然拉開她的口罩親吻臉頰。
此時,恰巧有車輛經過門口,女學生短暫逃過一劫,不料,車子走遠後,校警竟伸手將女
學生拉進懷裡,拉掉她的口罩打算再強吻,女學生嚇得閃躲,校警竟在鬆手時,順勢掐捏
她的右胸,接著又撫摸她臀部和下體,幸好另名男學生回到崗哨,她才免於繼續受害。
女學生馬上向男學生泣訴遭校警猥褻的過程,還說:「以後不要讓女生一個人在崗亭」,
之後又情緒失控,向同學哭訴,校方得知後趕警報案。但校警僅坦承與女學生擁抱,否認
猥褻。
法院審酌,女學生的口罩上確實驗出校警唾液的DNA,且女學生指證歷歷,加上校警過去
未曾與女學生有電話聯繫,事發當晚竟一連打了9通電話給她,因此認定校警犯案,且未
與女學生達成和解,將他判刑,全案仍可上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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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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