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eee (阿比)》之銘言:
: 蘋果即時
: PTT嗆人奧客、死魯蛇 12鄉民不起訴
: 2014年07月03日20:02
: 新北市游姓男子去年5月在PTT八卦版PO文,敘述自己曾在麥當勞遇到服務態度不好的店員
: ,卻引來鄉民群起圍攻,留言嗆他「奧客」、「死魯蛇」,游男憤而控告12名留言鄉民涉
: 嫌公然侮辱等罪嫌。但新北地檢署認為游男以帳號發文,無法讓瀏覽者推敲、連結出他的
: 真實身分,今天對挨告鄉民做出不起訴處分。
: 不起訴處分指出,有網友在PTT八卦版PO上一篇新聞報導「遭客訴暴怒!秀泰影城員工摔
: 客手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游男去年5月25日晚間上網回文,敘述自己曾經去麥當勞買
: 蛋捲冰淇淋時,也遇到店員服務態度不好,竟然將發票放在桌上,而不是放在他的手上。
: 這篇回文引發鄉民回響,幾乎都是噓文留言嗆他,更有鄉民直白嗆「奧客」、「不然要把
: 發票塞到你屁眼喔」、「刁民,自以為是」、「買個蛋捲冰就想當大爺」、「是不是想摸
: 正妹的手被打槍,腦(應為惱)羞崩潰啊」、「死魯蛇,你玻璃娃娃內心這脆弱、腦殘有
: 要醫嗎」等語,游男一怒之下控告12名鄉民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等罪嫌。不過挨告的鄉民
: 均供稱不認識原PO,只是針對消費經驗、服務態度發表評論,沒有要辱罵原PO的意思。
: 檢方認為,游男以帳號PO文,沒有提及自己個資,鄉民們也無法看到帳號就能推敲、連結
: 游男本人真實身分,因此游男名譽應無受損,也沒有遭社會貶損評價的可能。檢方並指,
: 游男在公眾網路發文,本可預期文章可能遭到網友負面甚至激烈回應,而縱使鄉民留言文
: 字尖酸刻薄,仍應認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範疇,因此將12鄉民不起訴。(游仁汶/新北
: 報導)
: http://ppt.cc/0i9~
: 五樓釣魚!
借標題一問,小魯是個魯蛇律師,不過最近在網路上跟人討論判決內容
如http://ppt.cc/u-ua此案件,被告黃仁傑經北院判決犯竊盜罪定讞
卻有人跳出來說,我討論判決內容涉犯妨礙名譽,
抓馬詳見文章代碼(AID): #1JiyRoA5 (LAW)
小弟學植未深,就教於各位大大,這構成妨礙名譽罪章哪一條?
有無此法律見解的八卦,另外我想請問有無台大版黃先生的八卦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25/35105439/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25/35105447/
聽說推文提到他會有站內信 /存證信函/ ,蘋果新聞內容是否屬實?有無八卦?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4-07-03 22:33:00魯律嗎?
作者:
yoyodiy (廢文心得文大師)
2014-07-03 22:33:00你不是律師嗎 還來問八卦阿宅鄉民 哪還有人敢找你打官司
作者:
Roystu (Roystu)
2014-07-03 22:33:00專版已經破60推了
作者:
DiAbLoE (?)
2014-07-03 22:33:00這條不就是讓權貴想告就告的嗎
樓上...批踢踢上有很多職業你也知道 有鄉民律師不足為奇
作者: duck78803139 2014-07-03 22:35:00
在專板有看到你的討論,還蠻精彩的!
作者:
LoveMoon (我不是魔獸三國作者.....)
2014-07-03 22:36:00還蠻無聊的
因為某大大說討論這個會構成妨礙名譽,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考上後書裡面新增的規定
作者:
LoveMoon (我不是魔獸三國作者.....)
2014-07-03 22:39:00花那麼多時間在那種人身上幹嘛 I服了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