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vea (lovea)
2014-07-04 19:14:01「她色誘我」 男駁輕熟女告性侵勝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04/427873
2014年07月04日17:46 APPLE
台北市一名30歲輕熟女指控,去年5月經哥哥介紹認識28歲的劉姓男子,兩人互有好感,
劉男傳簡訊邀約她逛夜市,還問她:「要不要來我家看電影?」不料她到男方家後,劉男
竟強脫她衣服逼口交並性侵得逞,但士林地檢署查出女子事後還用即時通訊軟體WeChat和
劉男聊天,認定2人是合意性交,今將劉男不起訴。
女子指控,當晚在劉男家中看電影後想回家,劉男卻突然用「新娘抱」方式將她抱起拋上
床,接著強脫衣服逼口交再性侵。
但劉男辯稱2人約會過很多次,女子也曾到過他家2次,雙方一開始只有擁抱和接吻,但案
發當天兩人看完電影後一起洗鴛鴦浴,女子想要留宿,自己脫下衣服「色誘」他,2人才
發生性行為,隔天還一起吃早餐,他並開車送女子去上課。
劉男表示,自己曾向女子透露,在國外有位交往多年的女友,近期要回台,最近無法與女
子連絡,質疑女子懷恨在心,才故意提告。
檢方查出女子稱遭性侵隔天還由劉男接送上課,且一個月後才去驗傷,加上女子曾表明擔
心懷孕,怕劉男不承認和她的關係,檢察官認為女子指控可疑,將劉男不起訴。(吳珮如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