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sir318 (mita)
2014-07-04 22:06:40不要跟我說怪醫黑傑克,如果人命只是錄影可以倒帶修正的話。
我在一間公立醫院上班,最近醫院很缺人。
醫院給的薪資是155/hr,夜診是170/hr
最近醫院一口氣離職了三個護理人員,加上後來應徵上又離職的大概是五六個左右
徵不到人的原因是因為低薪
還在的不是有小孩家庭不然就是把這裡當作跳板的人
但是最近人力太缺,居然應徵了兩個馬偕一個新生未滿18的妹妹來上班
沒有執業執照 也沒有畢業 也沒有去實習
如果只是跟診就算了,助理是可以跟診的
但是他們是去協助換藥 或許鄉民覺得換藥沒什麼
但
換藥的醫療行為是與抽血行政院衛生署65.4.6衛署醫字107880函:
「經政府核准設立之醫療機構其正式護士、助產士,依照醫師之處方指示,
可為患者注射、換藥、洗眼、洗鼻。」從而,在醫師的指示下
換藥係醫療輔助行為,屬護理人員法第24條第1項所列的護理人員業務
所以沒有執業執照的可以換藥?
聽換藥感覺很簡單 但是我們醫院大多數是如同褥瘡般的傷口
或是車禍雷殘 糖尿病足 爛掉balabala
我就不放圖了,有點噁心就是
這種傷口要無菌還要消毒清理乾淨
有沒有沒有執業執照卻從事醫療行為的八卦?
還有該如何檢舉??????????
以下推文每五推100p 發完為止
作者:
F7 ( IL DIVO)
2014-07-04 22:07:00!
作者: hsnu103437 (宅爸) 2014-07-04 22:07:00
推
作者:
m2488663 (碧潭西岸辺露伴)
2014-07-04 22:07:00找hateonas
作者:
rappig (鄉民~~順啦!!)
2014-07-04 22:07:00推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07-04 22:07:00諒你也不敢檢舉
作者: LICENSE (安安阿蝦蝦) 2014-07-04 22:08:00
!!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07-04 22:08:00這個有點疑問...手術完的傷口家屬也可以自行換藥不是?簡單的換藥應該是可以吧?重點在於標準某個程度以上不行?
作者: melody628 (非帥哥者請勿丟水球給我) 2014-07-04 22:10:00
請檢舉
作者:
c55110110 (studentispig)
2014-07-04 22:10:00檢舉看看?
作者:
braja5566 (不要打= =豆頁彳艮痛)
2014-07-04 22:10:000'_'0
作者: tadensun (瘋人兵) 2014-07-04 22:11:00
新生應該是桃園 桃園只剩長庚可去其他人力不夠特別是署桃
我在醫務中隊當兵,照樣換藥啊! 好啦!義務役不是人
作者: ko84123 (Alvin) 2014-07-04 22:14:00
\( ̄<  ̄)>
作者:
GoodElephant (ç¿Šä»Šå¯¶å¯¶ï¼Œèªªä½ å¥½ã€‚)
2014-07-04 22:14:00打給衛福部 但是有用嘛?
作者:
rota (賞你一記南拳讓你叫媽媽)
2014-07-04 22:23:00科科,這種情況超多的,最扯的是被抓還沒事
作者: pejan (誰還想當醫生?硍) 2014-07-04 22:25:00
台灣醫療的荒唐事很多 請支持醫療改革~而不是鞭制度下犧牲者以前我們intern也沒執照阿~ 一句話 你們是醫生很多莫名奇妙的事情摸摸鼻子就硬著頭皮上
作者: silverstars 2014-07-04 22:51:00
可以派他去顧甲甲
作者:
SFlash (不理豬)
2014-07-04 23:15:00推
作者: zzzz8931 (肥宅) 2014-07-04 23:16:00
檢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