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f ()》之銘言:
: 「警察救我」 情侶騎YouBike誤闖環快遭困
: 當時他們就像這樣1;33在河濱公園騎YouBike要去萬華,跑到敦煌路口6號水門,當時柵欄
: 就像這樣敞開,但告示明明寫著腳踏車和行人不能過,他們無視公告就這樣騎上快速
: 道路。
其實也不一定是無視公告騎上去,很可能真的就是不認識路誤上...
我有次從北投騎腳踏車要去士林...
第一次走北投的河濱公園...
從麥當勞像河濱騎去的時候,看到腳踏車道上寫著「汽車、機車禁止通行」
覺得市政作得還不錯,該是腳踏車走的路線,其他車就是不能走..
然後到一個上坡,看來就是要越堤進去河濱車道了.....
我就上了....
河邊車道也很貼心的寫著「機車禁止通行」這幾個跟剛剛一樣的大字...
我就順順的換檔騎上去....
一上去就覺得很爽,不虧是台北是,自行車車道都能作得這麼大條又這麼平
只能夠說有夠爽,自行車道就是要做成這樣才對....
幾百公尺後發現,四周都是汽車呼嘯而過...
幹....
洲美快速道路......
剛剛沒發現「機車禁止通行」前面少了汽車兩個字....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所以我想這對情侶也可能不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