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本來就該叫警察
警察領錢、享受福利是因為他的職業叫"警察"
就像醫生幫病患看病一樣,是職業上的"義務"
今天醫生醫療上有過失導致病患權利受損,病患會不會告醫院、醫生
通常都會啊
那依照某些白癡的邏輯
告過醫生以後,這個病患以後生病都不用看醫生了嗎?
一碼歸一碼很難嗎?一定要混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警察執法過當甚至違法執行職務就像醫生開刀把不該割的器官割掉一樣
被告是正常的
人們要求的,不是警察不要執行職務,而是合法、遵守比例原則的執行職務
就像半夜路上走莫名其妙被警察攔停一樣,一定會跟警察爭執甚至申訴他嘛
但是下次出事還是要叫警察啊,不然警察領薪水幹麻?
講得好像告過、罵過警察以後,就不應該再依賴警察一樣
白癡才會這樣講。
作者:
opball (謝謝你,兄弟)
2014-07-06 09:29:00黨工看不懂
作者:
Golu (沒了戒指的魔王)
2014-07-06 09:29:00我不是指你,我是指在座的8.4
作者:
jayppt (絕代香蕉)
2014-07-06 09:30:00怕挨告的醫生不是轉行就是不幫你開刀了 讓你回家等死怕挨告的警察一樣可以對你見死不救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作者: elvissheng 2014-07-06 09:31:00
不爽不要看醫師 告醫師是理所當然的嗎?
作者:
jayppt (絕代香蕉)
2014-07-06 09:31:00鄉民就是沒工作過的米蟲 沒半點同理心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07-06 09:32:00告人當然理所當然阿 訴訟是人民權力 你擋不住 也不能擋
作者:
jayppt (絕代香蕉)
2014-07-06 09:32:00等你工作了才知道幸苦和為難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4-07-06 09:32:00同理心不是打你頭呀?!
沒人逼你去當警察犯法 做了又說無奈不是我的錯 好笑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4-07-06 09:33:00犯法是警察可以隨意判定的嗎 blackwindy?如果誤判被告理所當然好不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07-06 09:33:00犯法是給法官判的 不是警察或人民說的算 或是恣意解釋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07-06 09:34:00像是警察很愛自行解釋法律這我也是不以為然拉連保留原則都不懂 難怪常常被釋憲打臉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4-07-06 09:35:00你不知道很多警察連法條都背不出來阿頗喝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07-06 09:36:00警專警大就是洗腦教育 一堆人把方養寧當偶像 可想而知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07-06 09:36:00樓上 事實如此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07-06 09:38:00想想 為何納粹時期 警察是獨裁膾子手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07-06 09:39:00所以現在公法學者 才特別強調程序正義 沒程序正義 就容易違反比例原則 尤其是警察這種職業
作者: cheri124 (鄭潮安) 2014-07-06 09:40:00
原po都講得這麼清楚了 還是有人可以聽不懂 有點同情他們
作者:
abe10 2014-07-06 09:43:00跟魯蛇 爭甚麼 戰鬥力 滿點 能力值 零點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07-06 09:44:00台灣社會悲哀就只嚴格要來法治 然後使用法令的執法者 又沒憲政和法律精神的思考 導致法律亂用 失去立法精神 只在玩文字遊戲
abe10不然你薪水攤出來大家參考參考讓我們看看溫拿的薪水標準要多少才能發文
某些人不是很愛拿歐美執法人員來比較嗎?看看歐美執法人員執法過當的後果吧現在台灣的假警察真公安就是標準射後不理無責任才會囂張成這樣
作者:
dtlove17 (About Time)
2014-07-06 09:55:00沉默的多數會說:"一下要告警察 一下要警察保護"邏輯有問題才會混在一起講
作者: grandwar 2014-07-06 10:02:00
我只知道有警察養小三養很大的>_<
作者:
abe10 2014-07-06 10:02:00嘴砲勝利 要爽就讓你爽啊 幫助魯蛇 我也算是功德一件
作者:
Luwan (貝特曼)
2014-07-06 10:02:00看看當初使用水柱驅散民眾,一切依法執行後果還不是拿來大作文章顯逾越法定範圍,只因強制抬離造成部分民眾不滿,究竟是誰對誰錯 明眼人都曉得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07-06 10:06:00一堆噁心護航警察= = 被告也是警察應得的
作者:
Luwan (貝特曼)
2014-07-06 10:07:00很多人喜歡拿國外比,那麼當初用鞋子丟政府官員的現在早已經
所以abe10到底薪水多少? 警察薪水不錯高變溫拿阿?
作者: c7683fh6 (Jerry_Frost) 2014-07-06 10:08:00
恩恩 辛苦了^^講到警察 駐版保二就湧出來了
作者:
Tuscany (台灣中國 一邊一國)
2014-07-06 10:10:00推
作者: molle 2014-07-06 10:10:00
推 另外也很討厭只要看到醫生被告就開始喊以後醫生都不開刀
噓Luwan 你最好去查查外國丟元首鞋子有多少人沒事
作者:
dtlove17 (About Time)
2014-07-06 10:13:00689表演給你看什麼叫做邏輯錯亂
作者: molle 2014-07-06 10:15:00
前陣子有看到一個新聞說美國政府有很多錢是花在警察違法行
作者:
Luwan (貝特曼)
2014-07-06 10:16:00是啊!連接近都有困難了何況是丟鞋
作者: molle 2014-07-06 10:16:00
為的國賠上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07-06 10:17:00噓L 整天只會雙重標準,警察違法違憲都沒事,要不要自
作者:
QQron (Run)
2014-07-06 10:18:00哀 如果不是將一切責任推給別人 持續將自己行為正當化的人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07-06 10:18:00自行宣布當皇帝好了!!滾去大陸那邊阿
作者:
ERT312 (312)
2014-07-06 10:18:00推
作者:
QQron (Run)
2014-07-06 10:19:00很難會有警察違法很合理這種思維
Luwan想接話都接不起來 要比國外就把賠償金額提到一樣
不然少拿國外說嘴 先說大部分先進國家都無罪的拉有罪的只有第三世界國家 北韓跟中國 等級一比就知道
作者:
bee12 (請給我食物)
2014-07-06 10:21:00幹 真的有白癡耶
作者: jase1979 2014-07-06 10:22:00
鴿子就是要關過才懂人話
作者:
TexasCat (City with no cat)
2014-07-06 10:23:00luwan哈哈你看看你
作者: grahamwu 2014-07-06 10:24:00
看到下三濫廚餘群崩潰真爽
作者: andy2300224 (恩~) 2014-07-06 10:26:00
一群白痴在無腦挺 哪天警察找你麻煩就哭哭
作者: turtleaoc (迎霜) 2014-07-06 10:26:00
水柱驅散依法執行? 你是說圍著女生沖掉她褲子沖到血尿嗎
作者: andy2300224 (恩~) 2014-07-06 10:27:00
一堆警察都有恃無恐
作者: turtleaoc (迎霜) 2014-07-06 10:27:00
原來這樣叫依法執行阿
洗臉再教育 XD不過還是有孔子說的那種 糞土之牆不可污也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07-06 10:32:00
前幾樓實在太弱 被說服了 =w=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4-07-06 10:33:00
下手真重XDDDD 天氣熱戰火更兇猛
作者: wargod536 2014-07-06 10:34:00
中肯
作者:
Luwan (貝特曼)
2014-07-06 10:35:00先進國家丟鞋我倒是沒看過畢竟能夠做出這種舉動的素質可想而知依集遊法規定申請之許可,好像沒有到立法院吧?
作者:
xyz555 (處靜以息迹)
2014-07-06 10:37:00先進國家總統違法監聽,縱容底下秘書長濫權,還一堆死蛆挺
作者:
Luwan (貝特曼)
2014-07-06 10:37:00所以要求警察瀆職,護送學生進立院,才是合理的?
作者: hiddenbreak (躲起來) 2014-07-06 10:38:00
中肯給推
作者:
Luwan (貝特曼)
2014-07-06 10:41:00請問他扔的是德國元首嗎?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07-06 10:41:00
前些日子才有案例 只要申請路權就能進去了 進立院根本就合法
作者:
Heaven (Heaven)
2014-07-06 10:41:00警察一堆在收保護費的,超不要臉
作者:
Luwan (貝特曼)
2014-07-06 10:42:00很好笑,原來高學歷便是素質高。第一次了解學歷便是品性
喔 所以你是說只要不是國家元首就能丟鞋拉?素質你提的阿 不然你素質標準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