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者:讓警察上法庭當被告 法治才會進步

作者: lu4ever (bbcute)   2014-07-06 15:16:09
※ 引述《Quiff (酒吞童子)》之銘言:
: 新頭殼
: http://newtalk.tw/news/2014/07/05/48921.html
: 新頭殼newtalk2014.07.05 林朝億/台北報導
: 對於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政府諸多限制人民抗議、甚至干擾記者採訪行
: 為,台灣永社副理事長陳耀祥今(5)日表示,雖然對警察提告贏的機會不
: 高,但只有讓警察上法庭、當被告,才會讓他們得到法治教育,台灣的法治
: 也才會進步。
: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與民間司改會今日下午舉辦「又戒嚴啦?張志軍來
: 台給我們的『教訓』」座談會。包括張志軍來台曾被破門而入的民主鬥陣成
: 員侯百千與被警方阻撓的新頭殼記者林雨佑都受邀座談;而不少公民記者與
: 學運人士也在問答時,分享他們與警方抗爭時所面臨的經驗。
: 民主鬥陣學生侯百千表示,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時,諾富特飯店破門,他
: 就是在房間裡拍攝整個經過。他說,2008年陳雲林來台時,他才念高中,根
: 本不知道陳雲林是誰,但是看到電視上,只因為帶國旗就被逮捕;因此這一
: 次,有中國大官張志軍來時,就覺得要去參加一下。
: 侯百千表示,他們的規劃原先只是要在戶外掛上「先立法再談判」等三面大
: 布條。但布條還沒拿出,就被破門而入;當下還蠻驚恐的。他拿起手機拍攝
: 並第一時間上傳到網站。一開始,警方口氣非常恫嚇,但媒體報導後,整個
: 口氣就改變了,還來問,要不要水等;這就是現代傳播技術影響所致。
: 侯百千還透露,當晚他們要離開到對面街道時,警察要求只能搭專車離開。
: 但當律師賴中強上車時,問了司機,「你要載我們去哪裡?」司機竟然說,
: 「市刑大」。賴立刻下車說,他們只要要到對面街道而已,怎麼要把他們載
: 到市刑大?
: 新頭殼記者林雨佑也說明他的新聞觀察。林雨佑說,2008年陳雲林來台時,
: 他才大一,翹了一堂課去自由廣場;到了張志軍來台,當天在桃園機場看到
: ,其實所謂的「桃園航空城」應該改名為「桃園警察城」,部署上千名警力
: 。當天「Room Service」破門事件發生後,他發現,媒體們都想要逼近賴中
: 強等人的房間,但進入飯店後,發現所有電梯、通道都有人看著;裝成民眾
: 要去訂房,飯店也回答「我們已經客滿了」。
: 談到烏來路上被警方阻擋採訪事件,林雨佑表示,當時張志軍的車隊已經過
: 去,他正在拍攝魏揚等人上手束鏡頭。一個警察突然抓住他的手後,一群警
: 察圍住他,有位警察還拉著他的手去撞另一位警察,「好像訓練有素一樣」
: ,馬上有警察搭腔說,「你為什麼撞我」、「你為什麼撞我東西」。整個過
: 程警察都有蒐證。林雨佑說,如果當天他一時失控,嗆了警察,他想整個輿
: 論的方向就會不一樣。
: 律師顧立雄也說,當天被抓的不只是坐在地上的6個人,其他旁邊拿標語的
: 、照相的人也被抓。他以律師提醒同學,這樣的行動,10分鐘內一定會被抓
: ;被抓時,要講什麼,要先想一下。
: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則表示,警察一定知道破門時,警察會犯了侵
: 入民宅罪,所以他們才慫恿飯店人員來做,讓這個變成民事糾紛。
: 陳耀祥表示,光張志軍來台,台灣就「戒嚴」成這樣,那如果習進平來了,
: 台灣會變怎麼樣?他說,台灣就是轉型正義沒有做好,才會這樣。真正改變
: 的,反而是這些年輕人,解嚴後出生的世代,改變了台灣。尤其是他們的一
: 張照片、一張影片傳到網路,比起他們律師寫這麼多的狀子還有影響力。
: 陳耀祥表示,他那一代所面對的是國民黨;但年輕一代的要面對的,不僅是
: 國民黨,還有共產黨與在台灣的代理人,與所謂的「黑衣人」。中國為什麼
: 要服貿?就是認為先前的作法不夠,才要直接來建立自己的影響力。
: 同樣的,陳耀祥也說,民進黨這次為了選舉,對於張志軍來台,「非常自我
: 節制」,讓很多民間團體非常不滿。面對中國這種在台灣建立權貴威權、在
: 台代理人體制,民進黨不能放棄自己的責任,不起而抵抗;應該更積極扮演
: 維護台灣獨立自主、鞏固民主法治,而不必跟國民黨競相爭取中國代理權,
: 才有存在的必要與價值。他勉勵年輕人,要建立自我防衛民主、法治的機制。
: 此外,黑島青成員黃燕茹在座談會也表示,烏來封路事件時,他們成員被帶
: 到警察局時,被戴上手銬、腳銬,甚至手機都被沒收,檔案被刪除。警方知
: 道學生們的優勢就是手機上網,所以就先沒收手機,並把他們手機裡的資料
: 全部破解。
: 黃燕茹表示,因此後來,她到西子灣抗議時,都還沒有潑漆,馬上被盯上,
: 被便衣撲倒在地上,甚至聽說,還有警方還衝進中山大學校園內抓人,這些
: 現象都是媒體沒報導過的。
: 對於與會者表示,抗爭時警察常常不出示證件,吳景欽表示,他自己出身警
: 察家庭,警察的潛規則就是不出示證件,因為你要看證件,警察就想,「你
: 要對我怎麼樣?」他說,警察的訓練很差,因此,他建議,未來有這種情形
: ,要靠人民的力量,逼迫警察一定要出示證件。
: 陳耀祥表示,即便不出示證件是警察的潛規則,但國家只要執行公務,不管
: 是警察或環保人員,都得出示證件。台灣人民法治的觀念是比國家體制來的
: 進步,所以,重點是要有足夠的政治壓力,並讓上面的人有法治觀念後,警
: 察執法的法治觀念才會進步。更重要的是當有個違法的警察被送上法庭時,
: 審判才是教育,公務員才會警惕。
紐倫堡大審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盟軍在紐倫堡設立軍事法庭,對24名德國納粹核心人物進行審判
,大部分納粹頭目被判處死刑及終身監禁。而1945年至1946年的紐倫堡大審,就是在600
號法庭執行,並在紐倫堡監獄執行絞刑。不過,納粹的罪魁禍首希特勒卻從未接受審判,
因為他在盟軍攻入柏林後旋即自殺身亡。 審判的重點不只在於執行處分,而是在改變過
去對戰爭視為合法的習慣,許多戰犯為自己的屠殺行為辯解為服從長官、法律,但這樣的
理由都被當庭駁回,因為在道德行為仍有可為的情況下,這些大權在握的人卻選擇殘酷的
殺戮。這場審判改變了過去只能指控國家卻不能指控個人觸犯戰爭罪的作法,在歷史上意
義重大。
破除奴化的紐倫堡大審
歷史上第一個國際法庭
在台灣對1945年11月20日的「紐倫堡大審」並沒有許多的報導,甚至被故意地稀釋了。全
世界的人都應該了解紐倫堡大審。它是極為重要的審判,所做出的判決引導受到奴化教育
數十年的德國人民得以從納粹黨的淫威之下覺醒。這是歷史上第一個國際法庭。在世界上
首創的跨國法庭,以法律給戰爭的密謀者、組織者、執行者給予公開、公正的審判,而非
私下用刑。這是絕對的重要的,是德國人民思想的轉捩點,並且得以全民與過去納粹劃清
界線,德國人從此結束了黑暗期。這些都是值得台灣來學習。
德國戰敗,德國被同盟國所佔,美、英、俄各有各的思考如何處置這些戰犯。俄國人主張
所有德國軍人都應該槍決,不然讓他們到冰冷的西伯利亞墾荒。至於納粹的黨衛軍,則建
議以活埋處理。英國對德國這群戰犯提議,根本不用審判,因這群人發動了第二次世界大
戰就死有餘辜。
但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羅伯特傑克遜強調法律得以讓人尊重,就必須將戰犯舉行一
次公開、公平、公正的審判,不然法院就沒有存在的價值。如此將主張未經審判就可將人
處死的意見消除。所以歷史上第一個國際法庭就因此產生。
選擇紐倫堡是因它是德國納粹黨納粹運動的發源地。 1935年在紐倫堡,希特勒宣佈
了他的剝奪了德國猶太人的公民權的「種族法」。此後即展開屠殺猶太人。
二戰後六個月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即開庭,即1945年11月20日。紐倫堡國際法庭開庭前希
特勒和另外幾個高級納粹頭目自殺、失蹤外,有23位權傾全球的德國納粹黨領導人被列為
主要戰犯。這只是第一輪審判,針對的是第三帝國罪大惡極的核心人物。所以僅有21人接
受審判「紐倫堡國際法庭」其中包括前納粹元帥戈林、希特勒副手魯道夫溶捎窗B希特勒
的秘書馬丁楫i曼等人被審判。(其中有一位患病,無法出席)
審判席上有四位法官,美國、英國及法國法官身著黑色長袍,蘇聯的法官身穿褐色軍
裝。審判室中有來自各國250名記者向全世界報導。德國人更是注意審判的過程。
但是人民的精神及思想,尚在納粹數十年的?威之下,尚未清醒。而且在茫茫人海之中仍
舊有一大堆納粹死硬分子,正在尋找機會以便東山再起。這些納粹的遺毒不論在民族主義
上,在國家至上仍深深烙在人們的腦海之中。
在法庭上被列為首要的人物是德國納粹秘密警察機構「蓋世太保」(德語“國家秘密警察
處”縮寫GESTAPO的音譯)的創始者,又任職德國空軍元帥的赫爾曼楔鄋L。這位位階僅次
於已經自殺身亡的希特勒。戈林被控訴多項罪名,其中之一是「納粹秘密警察蓋世太保血
洗華沙的一個猶太區時,把為數眾多的猶太人趕到簡陋的屋裡和下水道中,然後將配置的
炸彈,引爆,死了無數的人。」等慘無人道的事件,又放映了殺戮的集中營慘狀。法庭上
的震憾証詞馬上傳遍了世界,當然德國人也都了解居然有這樣的事。
法庭經過七個月(218天)的審理,做出了11名死刑的判決。其他7人被判刑入獄,三人無罪
釋放。
十二輪審判
??? 其後有十二輪的審判,起訴的對象是為第三帝國提供戰爭資源的人,如工業家、
軍事人員、集中營看守以及一群比較不出名的戰犯。在十二輪的審判中有超過5000人被控
有罪成立,並有800餘人被判死刑。
經過傳播媒體的大肆報,這場紐倫堡大審讓德國民眾得以了解德國罪惡的事實真像,
並且有如大夢初醒,因此也根絕了納粹黨的殘餘分子的再度崛起。
如此德國士兵自以為奉命行事,服從國家的義務,與犯罪無關。如今看到了十二輪的審判
,也了解自己是罪犯。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4-07-06 15:17:00
作者: ATSEVEN   2014-07-06 15:18:00
End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4-07-06 15:26:00
因為台灣留德的法律大教授老師在當時跟納粹很近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7-06 15:31:00
受人們推崇的精神或唾棄的罪行都是由行為展現 以行為論處才是最客觀 且可以束縛某些我們不想要的行為的方式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灣奴隸工)   2014-07-06 15:56:00
之前我也認為有錯的是下令的人,直到抬高五釐米為止
作者: GeogeBye (bye)   2014-07-06 17:03:00
先推 等等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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