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聽說買到凶宅 未舉證求償敗訴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即時報導】
2014.07.05 05:18 pm
許姓男子去年底花1050萬元,在新北市三重區買了一間房子,賣方在「不動產標的物現況
說明書」中「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等非自然身故」欄中勾選否,許交屋後沒多久聽鄰居
說他買到的是凶宅,許提告要求賣方返還房價減損的21萬元價金。但在法院審理時,法官
認為許只聽鄰居說,並未舉證買的到是凶宅,判他敗訴。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7853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