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posts/1565815356978978
中研院不應向掌權者低頭
今天,自由時報做了一條獨家新聞,
關於中研院發函「提醒」研究人員不要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事情。
陸續接到媒體詢問。
2009年夏天,國會通過了一部相當糟糕的《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當時,中研院翁啟惠院長組織了一個修法小組,由瞿海源教授領銜,
筆者也是執筆人之一,提出修法建議,附件就是簡要的建議內容。
只不過,馬英九及其所屬反對,中研院也沒有堅持,此事無疾而終。
此外,推動「公教分途」一直是中研院的既定立場,
《科學技術基本法》更是清楚揭櫫了如此的理念,
甚至馬英九在第一次提名考試院長時,提名的重要理由就是推動公教分途。
如今,馬政府或許是因為自己種種暴政虐民的行徑,引發太多知識份子反彈,
不僅大開倒車,更開始透過一些欠缺基本素養的政客充當打手,
試圖壓抑學者針砭時政。
政客見風轉舵,昨是今非,在台灣或許已經見怪不怪;
不過,如果連中研院都因為遭受政治壓力而轉向,絕非國家之福。
在中研院被界定為總統幕僚的那一天,就是我離開中研院的一天。
【註】自由時報的新聞是指這篇↓↓↓
中研院禁領導連署 研究員不滿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794114
自由時報 2014-07-08
◆內部公文稱適用行政中立法
〔記者湯佳玲、甘芝萁/台北報導〕
中研院研究人員積極參與社會運動,院方雖表示支持知識份子對國家社會關懷,
但六月中發出公文,指編制內人員是公務員,適用《行政中立法》,須依規定請假,
並不得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引發院內研究員不滿,中研院自由學社投書質疑,
研究人員不論從任用到續聘、解聘都與公務員保障不同,
盼院方從法制途徑徹底解決研究人員的身分困境。
◆研究員:與公務員保障不同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多次質疑太陽花學運要角、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
違反《行政中立法》,中研院則聲明強調黃有依規請假,
並支持知識份子展現對國家社會關懷。
然而,中研院六月中旬對各所發出公文,指編制內人員應遵守《公務員服務法》
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未奉長官核准不得擅離職守,
如有正當事由需離開辦公場所,應請假經核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職務,
也不得於上班期間從事政黨或政治團體活動,並不得為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
動用行政資源,或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等行為。
◆黃國昌:院長一定遭受政治壓力
此一公文惹惱了眾多研究人員,中研院自由學社近日在中研院週報投書批判,
表示中研院研究人員的進用,不需經國家考試,且八年內若無法升等就不得續聘,
光從任用程序與職位沒有保障來看,明顯不是公務員,而和公立大學教師相同。
黃國昌表示,看到公文當下「當然感覺失望,但也善意看待院長一定是遭受到
很大的政治壓力。」他並質疑,院士會議才剛落幕,有多少位院士是
以朝九晚五的方式做研究,「或者如何期待以公務員管考體系去產出院士?」
黃國昌說,文官中立最經典的規範當屬美國的Hatch Act,
其將研究與教育人員排除在公務員之外。中研院過去幾年也長期主張「公教分軌」,
積極推動科技基本法,甚至草擬施行細則,如今這一紙公文無異是自廢武功、
自打嘴巴,也感慨殃及無辜。他也反問院方:「難道希望中研院表現得像公務機構嗎?」
銓敘部次長吳聰成則引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表示,
「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
目前還是適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規範,就算研究員的進用並非透過國家考試,
或是其保障與公務員不相同,但中研院研究員目前恐怕還是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
準用對象,除非另立新法規範。
學社成員張谷銘建議,應在《中研院組織法》明定「本院為研究機構,
非一般公務機關。本院研究人員,享研究與學術自由。其考銓與退撫,
除本法及相關法規規範外,比照公立大學教師」等文字,
從法制解決中研院研究人員身分困境,才是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