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某電玩版發生了一點事 該版的前任版主(後來就卸任了)
被許多網友貼他的懶人包 但他都以違反【意圖散佈他人個人隱私資訊】 刪除
後來我突發奇想 貼了http://lmgtfy.com/?q=id 這種網址 幫你google
結果還是被他刪除 google到的也不只是他的資訊
不知是不是壓垮他的最後一根稻草 他就說要約我在法院見
今天才知道他告了22個人 但他在該版的自介明明寫說有興趣的可以去google他ID
我貼這網址有罪嗎? 如果有人id叫iphone5或coldstone 不就告不完了
作者:
a126sam01 (北川景子是我的老婆>///<)
2014-07-08 21:39:00Google 表示:
作者:
gcfs1597 (啊呀揑\(・ω・)/)
2014-07-08 21:39:00沒罪啊 如果本來就是公開的東西的話
作者:
Roystu (Roystu)
2014-07-08 21:39:00有阿
作者:
www8787 (進擊derLoser®)
2014-07-08 21:39:00連推文都能刪
作者:
Kokomi5566 (ãªã‚‹ã› ã“ã“ã¿)
2014-07-08 21:39:00左轉法律版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14-07-08 21:39:00害我去點 你到底是google誰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4-07-08 21:39:00我先來
作者:
lucid1994 (狂電湖人版主被水桶中XDD)
2014-07-08 21:40:00他只是要讓你跑警局而已
作者:
a159753 (大叔)
2014-07-08 21:41:00樓下id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4-07-08 21:41:00甚麼電玩? 為什麼不是現任版主卻可以刪文?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4-07-08 21:41:00哀佩妹妹都鼓勵大家搜尋她 不愧是八卦板第一正妹
作者:
axc2003 (來自紅花坂)
2014-07-08 21:42:00祭品雞排已經起飛了
作者:
Yanten (WHAT!!!!)
2014-07-08 21:42:00話說當初還能當選這種版主真是神奇啊....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07-08 21:45:00甚麼樣的版眾會有甚麼樣的版主 LOL 政黑 八卦 如是
作者:
DWR (羅傑)
2014-07-08 21:45:00要讓人跑警局也要先成案 這種根本連受理都不會
作者:
Lia (如入無人之境)
2014-07-08 21:45:00選上了才露出本性的很多啊 見怪不怪了
作者:
Homeparty (認命,知命,然後聽天可也.)
2014-07-08 21:47:00沒有確切證據就亂告人,是可以說他是誣告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4-07-08 21:51:00XDDDDD 誣告的構成要件先回家讀一讀吧鍵盤誣告XDDDDDDDDDD
作者:
Homeparty (認命,知命,然後聽天可也.)
2014-07-08 21:52:00看他有沒有捏造事情告你,及意圖讓你有受刑責
我是有貼google他ID的網址 但他自介說大家可以去google我沒有直接貼他懶人包的網址 還有我有說他不傾聽民意跟馬一樣 一意孤行這算公然汙辱?
作者:
qazieru (=w=)
2014-07-08 21:55:00不會有事的啦...不用怕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4-07-08 21:56:00公然"侮"辱罪 原PO加油!!
作者:
insominia (摸éšåŠ©ç†)
2014-07-08 21:58:00google能查到的東西
作者:
Homeparty (認命,知命,然後聽天可也.)
2014-07-08 22:02:00說人一意孤行不是犯罪 鍵盤公然"侮"辱罪...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除非你有提到 XX OO 一些人身攻擊的話
作者: drigo 2014-07-08 22:04:00
不少人都喜歡亂告呀,貼個網址連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罪都能告上....麻煩告人前Google一下構成要件很難嗎?
作者:
Homeparty (認命,知命,然後聽天可也.)
2014-07-08 22:06:00這樣看法官要不判證據太薄弱,以捏造證據告人企圖有刑責
髒話我都沒說 這年頭說人馬英九陳水扁也會被告不是?
作者:
Homeparty (認命,知命,然後聽天可也.)
2014-07-08 22:07:00例如,前往探視小孩,結果捏造成性侵,就會被告誣告
我是貼google 他id的網址 沒有直接貼他的懶人包但他說google就有意圖散播不實的意圖
作者:
Homeparty (認命,知命,然後聽天可也.)
2014-07-08 22:08:00你後面接一意孤行,老實說要告侮辱很難成立
所以應該不是告我侮辱他也沒想要告成 只想讓我們很麻煩 這算訟棍?有辦法拿他怎麼樣嗎?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4-07-08 22:12:00誣告罪無法嚇阻濫訴阿 幾個月前八卦板就鬧很大
作者:
vandas487 (小魯妹弟Vandas)
2014-07-08 23:07:00很好的版主啊呵呵 違規用乘的 死前能出桶算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