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elivefish ((*〞︵〝*))》之銘言:
: 有些人大概沒經歷過這種家庭問題,推文的水準真的蠻低的
: 我國小時我爸就跟辦公室的秘書搞上,從此我家的資源就變1/2甚至少於1/2
: 還騙我媽說離婚給小孩有個名目,之後再回來登記結婚
: 偏偏我媽就是人太好
: 都10年多了,全都是唬爛
: 聽我姑姑說,大的兒子還不像我爸,看起來是那女的跟辦公室另一個人劈腿時搞得種
: 而那女人長得很普通,沒身材,眷村出生,醒X畢業
: 家事煮飯都不會作,要請人來打理家事
: 月薪8~9萬(竹科),英文還不會看不會講,全家去美國還要靠我爸去處理英文的部分
: 全公司都知道我爸的醜聞,董事長為了我爸留人,之後還搞禁止辦公室戀情條款
: 這種爛咖沒被董事長炒掉,還反而加薪升遷,真他媽頗呵
: 要搞小三也不搞得年輕正妹,搞個只會玩心機的爛咖公主,丟死整個家族的臉
: 有機會我一定先捅勾引我爸的那個賤女人,至於另外兩個小孩,我也很想捅
: 但大人都在跟我講說小孩是無辜的,他媽的我家裡媽媽弟弟和我就是活該的嗎?
: 喔對了,那兩個要順便驗驗看DNA,不然幫別人家養小孩更丟臉
: 推文裡的某些人,要不要交換家庭看看?
你說的我其實也蠻能認同的,連同這件新聞其實也能理解
真的沒有經歷過這種家庭的人不會有人會去了解
我家算是大家庭,所有是奶奶說了算
當初老爸外遇被抓包,直接去找奶奶說了多壞話,為的就是跟我媽離婚扶正小三
直接放棄我跟我弟,說這兩個孩子不要也罷
當時還有房貸400萬,就直接不繳了(家中主收入來源就我爸)反正房子登記是我媽
奶奶最後因為我跟我弟是她的孫子,不能不照顧
當然老爸也在外生了孩子,說孫子還是有,可以不要這兩個
當然也有想過直接踢走我媽就好,但我媽絕不會答應
結果我這個家庭為了離不離、小孩誰照顧,財產問題吵了15年
其他細節就略過了,因牽扯到太多家務事
想說的是:
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多多少少心裡都有些不平衡,性格都有偏差是一定
至少我如今出社會後自我檢視後是這樣
會羨慕or忌妒別人生活正常家庭
幾次家族聚會沒有我們的份,而是小三參加,我們還是住在這家裏面的
我也曾會有想要殺掉小三生的女兒
曾經也有遇過有朋友的爸爸離了後娶了小三多了一個弟弟
朋友就是一直欺負他
說真的我也不需要問理由,我也一定能理解
這種新聞出了對我來說其實也沒啥好撻伐的,無論是父母還是小孩
還好我當年忍得住,不然這先例應該是我開
時到今日其實也不重要了,當初需要照顧的小孩都已經出社會賺錢了
如今回頭看這15年,突然覺得沒甚麼好糾結了
推文撻伐的,真的很幸褔,因為沒經歷這種心理壓力,無論是撻伐父母還是小孩
這種家務事誰都無法判斷誰對誰錯,只能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