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三崩壞我家 17歲少女刺死3歲異母妹

作者: cwl751005 (緯)   2014-07-09 12:26:47
※ 引述《dielivefish ((*〞︵〝*))》之銘言:
: 有些人大概沒經歷過這種家庭問題,推文的水準真的蠻低的
: 我國小時我爸就跟辦公室的秘書搞上,從此我家的資源就變1/2甚至少於1/2
: 還騙我媽說離婚給小孩有個名目,之後再回來登記結婚
: 偏偏我媽就是人太好
: 都10年多了,全都是唬爛
: 聽我姑姑說,大的兒子還不像我爸,看起來是那女的跟辦公室另一個人劈腿時搞得種
: 而那女人長得很普通,沒身材,眷村出生,醒X畢業
: 家事煮飯都不會作,要請人來打理家事
: 月薪8~9萬(竹科),英文還不會看不會講,全家去美國還要靠我爸去處理英文的部分
: 全公司都知道我爸的醜聞,董事長為了我爸留人,之後還搞禁止辦公室戀情條款
: 這種爛咖沒被董事長炒掉,還反而加薪升遷,真他媽頗呵
: 要搞小三也不搞得年輕正妹,搞個只會玩心機的爛咖公主,丟死整個家族的臉
: 有機會我一定先捅勾引我爸的那個賤女人,至於另外兩個小孩,我也很想捅
: 但大人都在跟我講說小孩是無辜的,他媽的我家裡媽媽弟弟和我就是活該的嗎?
: 喔對了,那兩個要順便驗驗看DNA,不然幫別人家養小孩更丟臉
: 推文裡的某些人,要不要交換家庭看看?
你說的我其實也蠻能認同的,連同這件新聞其實也能理解
真的沒有經歷過這種家庭的人不會有人會去了解
我家算是大家庭,所有是奶奶說了算
當初老爸外遇被抓包,直接去找奶奶說了多壞話,為的就是跟我媽離婚扶正小三
直接放棄我跟我弟,說這兩個孩子不要也罷
當時還有房貸400萬,就直接不繳了(家中主收入來源就我爸)反正房子登記是我媽
奶奶最後因為我跟我弟是她的孫子,不能不照顧
當然老爸也在外生了孩子,說孫子還是有,可以不要這兩個
當然也有想過直接踢走我媽就好,但我媽絕不會答應
結果我這個家庭為了離不離、小孩誰照顧,財產問題吵了15年
其他細節就略過了,因牽扯到太多家務事
想說的是:
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多多少少心裡都有些不平衡,性格都有偏差是一定
至少我如今出社會後自我檢視後是這樣
會羨慕or忌妒別人生活正常家庭
幾次家族聚會沒有我們的份,而是小三參加,我們還是住在這家裏面的
我也曾會有想要殺掉小三生的女兒
曾經也有遇過有朋友的爸爸離了後娶了小三多了一個弟弟
朋友就是一直欺負他
說真的我也不需要問理由,我也一定能理解
這種新聞出了對我來說其實也沒啥好撻伐的,無論是父母還是小孩
還好我當年忍得住,不然這先例應該是我開
時到今日其實也不重要了,當初需要照顧的小孩都已經出社會賺錢了
如今回頭看這15年,突然覺得沒甚麼好糾結了
推文撻伐的,真的很幸褔,因為沒經歷這種心理壓力,無論是撻伐父母還是小孩
這種家務事誰都無法判斷誰對誰錯,只能深表遺憾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4-07-09 12:29:00
==============比慘廢文大賽正式開始=================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29:00
不認同什麼家務事沒有誰對誰錯這句話三歲小孩錯在哪 殺死無辜小孩的人沒錯?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4-07-09 12:31:00
恩…傷害別人也是傷害了自已QQ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4-07-09 12:31:00
小孩不會想那麼多 直覺就是你搶了我爸 我討厭你這樣
作者: nec1999 (爆爆王)   2014-07-09 12:31:00
所以台灣殺人都有理由 連鄭傑這渣都有理由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4-07-09 12:32:00
然後若是經過扭曲發展成殺意還蠻正常的 看自我控制了
作者: dylanx07 (0_<)   2014-07-09 12:34:00
補血 人生平順沒有內心糾結過的酸民真多
作者: cutecancer   2014-07-09 12:35:00
可以理解跟這樣做沒有錯 完全是兩件事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4-07-09 12:36:00
一堆人生幸福順遂的人在那邊不認同
作者: gjcl6 (789)   2014-07-09 12:37:00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2:39:00
作者: chachayu (tama)   2014-07-09 12:39:00
看開了 就不是痛苦 是經驗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41:00
法律有條文規定 法律跟法官自然會審判兇手我不知道你是為什麼要幫一個殺死無辜女嬰的人護航什麼小孩誰養? 我養? 乾我屁事 殺人就受審 就是有罪其他的乾我屁事
作者: leata   2014-07-09 12:43:00
大家的同情心好廉價,同理心更薄弱。只會看著表面上的事情論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43:00
你最好是去跟警察法官說 對錯不是我們這些外人該管的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44:00
少理盲了 拿刀捅人是他自己的自由意志 可沒人逼他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14-07-09 12:44:00
沒有邏輯的文章 z
作者: leata   2014-07-09 12:45:00
她也只有17歲,而且是不健全家庭,對這樣的人多點同理,會比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45:00
我不知道什麼樣的道德標準可以允許17歲的準成人謀殺幼童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46:00
這樣的道德層次真高啊
作者: leata   2014-07-09 12:46:00
她就太可憐了。並不是有同理心就理盲好嗎?有時看似理智,也不過就是殘酷而已。別人的孩子罵不完,死不完,不是嗎?不知道到底是誰理盲,並沒有人說她不用負法律責任吧?= =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2:47:00
有些人就殺人就是錯的顛倒因果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47:00
殺死三歲女童的不殘酷 批判殺人者的反而是殘酷酸民 我笑了
作者: leata   2014-07-09 12:48:00
笑吧!希望你一輩子都平安、順遂,然後永遠不用同情別人。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2:48:00
相不相信今天女孩殺的是他爸or小三都還是有人罵 頗呵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48:00
peishia我沒有說所有的狀況下殺人都是錯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4-07-09 12:48:00
邏輯根本不對,會外遇男的一定有錯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2:49:00
沒有人說他不該付出代價只是認同他內心的煎熬
作者: bomberman   2014-07-09 12:49:00
人生不平安順遂跟傷害另一個靈魂跟肉體完全是兩回事好嗎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49:00
至於假設性問題就更沒營養了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4-07-09 12:49:00
每個人都只會針對女人,私生子,還不是因為經濟因素
作者: leata   2014-07-09 12:49:00
道德比你想像得高出很多很多,並且對人是憐憫的。你不憐憫人並不表示道德也是這樣運作,你只想到法律,沒有想到道德。
作者: MarkFung (罪と罰の終焉)   2014-07-09 12:50:00
我們台灣男不管做什麼都是對的,這是鄉民認證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50:00
我憐憫無辜受害的女嬰 所以才會撻伐行兇的兇手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4-07-09 12:50:00
講難聽點有本事自己生活的,承認自己遇人不淑分手
作者: leata   2014-07-09 12:50:00
她就是因為不平安順遂,又內心脆弱,才會這樣啊。她當然要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4-07-09 12:51:00
沒本事的才整天怪小三怪,私生子,懂?
作者: MarkFung (罪と罰の終焉)   2014-07-09 12:51:00
鄉民談什麼憐憫 把女人當狗當物品的鄉民談憐憫、道德?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51:00
說難聽一點 所有犯罪背後都有故事 所以都能成為正當性?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2:51:00
精神折磨比肉體上疼痛更加劇烈 衝動就會做了錯事啊
作者: leata   2014-07-09 12:51:00
更好一點。請你不要瞎眼,大家沒說她都是對的。你眼盲嗎?
作者: leata   2014-07-09 12:52:00
你若真的那麼高道德,你該譴責的是她的父親和小三。結案。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2:52:00
沒有人說他不該抓去反省啊 有看懂嘛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52:00
是的~ 法官大人 感謝您充滿憐憫的判決與結案
作者: leata   2014-07-09 12:53:00
她只是另外一個受害者,受害者常會做出瘋狂的事,這很平常。雖然不是人人都這樣,但是也不是人人心理素質都強健。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54:00
leata你說「大人才應該要負起"全部"責任」
作者: leata   2014-07-09 12:54:00
沒錯。
作者: CruxLaelaps (萊拉普斯)   2014-07-09 12:54:00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55:00
還是說"全部"的定義你跟其他人不同
作者: leata   2014-07-09 12:55:00
她也未成年啊,你不是很講法律嗎?法律的確這樣規定。但我所說的是道德層次的問題,若不要求父母親做出好行為,只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2:56:00
推 l大 我不是法官 洩洩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56:00
然後你又說"她當然要負責"...請問 她又要負什麼責?
作者: leata   2014-07-09 12:56:00
要求一個17歲的孩子要自己好好長大還心靈強健,你不覺得
作者: leata   2014-07-09 12:57:00
你太刻薄了一點?他的責任就是被抓去關?懂嗎?跟你講同理心好像浪費口舌了。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57:00
你到底是覺得這17歲女生有責任 還是沒責任?
作者: inshadow (硬射抖)   2014-07-09 12:57:00
殺無辜孩童者 不管有啥理由 她就是錯 別牽拖一堆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58:00
啊不是大人要付"全部"責任嗎 現在怎麼又變成有一點點責任
作者: leata   2014-07-09 12:58:00
被你講成這樣,好像他爸跟小三都沒事,都做得很對,沒有責任到底有誰說他對啊?你們這些人,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2:59:00
抱歉 我的同情心不會用在殺死無辜孩童者身上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4-07-09 13:01:00
這種事能不能說話的標準是誰比較慘真是好笑至極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3:01:00
他爸媽可能在這件事情上沒法律責任但是道德責任or導致慘劇都是他們該負責的懂嘛女孩該做的就是付起法律責任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3:03:00
她爸媽該承受什麼樣的後果我是沒什麼意見但是要幫這個女生護航真是可笑 殺兒童沒有道德責任?真是高尚的同理心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4-07-09 13:08:00
鄉民:三妻四妾才叫真男人 小孩靠林北養少在那ggyy啦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3:08:00
女生要付什麼法律責任道得責任我也沒意見只是同情他的處境 並不是很高尚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3:09:00
p你跟l一樣啊 一下子說道德責任"都"是爸媽該負的然後又說女生自己也要負道德責任 言論前後一致很難嗎...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3:10:00
也不置於低落 謝謝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3:11:00
我懷疑你到底有沒有點進新聞看內文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3:11:00
阿不是你說他該付的嘛 ?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3:12:00
所以我說女生我沒意見 在父與小三就是該付起而已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3:12:00
所以peishia你言下之意是17歲殺死3歲小孩 沒有道德責任?偉哉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3:13:00
那你可以理解他在這件事情的哀傷嘛 (姑且不論責任問題)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3:14:00
你點內文看一下 你再跟我說她哀傷在哪裡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3:14:00
就說沒意見了 是因為我能理解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3:15:00
到底在幻想什麼情境投射在這上面啊 .....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3:16:00
難道你覺得原本有人會介入他們家庭嘛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3:16:00
破壞什麼 她媽媽被趕出去 被欺負? 還是小三會欺負她?說難聽一點 上面那一輩的三個當事人都沒意見了最寵這個被殺死的無辜小孩的是元配 你沒看到嗎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3:17:00
原本愛只會給一個人 現在莫名其妙被瓜分你不氣 ?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3:18:00
我這樣又更肯定你沒看內文了 他有哥哥 怎麼會是只給一個人被瓜分就要殺人 那如果是領養孤兒 也要殺掉孤兒?或是她媽媽生了親生妹妹 一樣也要殺掉 因為愛被瓜分?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3:18:00
那是不一樣的好嘛 ?如果是親妹妹公平的愛下 那就是個人問題沒有什麼同理心問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3:21:00
oh 所以領養的就活該被殺 因為愛被瓜分?
作者: Shiaan (不可須臾或忘)   2014-07-09 13:21:00
補血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4-07-09 13:21:00
就自私老杯假會帶回家養不帶回家那這麼多事...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4-07-09 13:22:00
台灣俚語說的:沒那個屁股別吃瀉藥啦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3:23:00
這跟領養是兩碼子事 也是不一樣角度你懂得”這個妹妹“本來是不會出現的嘛本來不會不應該也應該是沒有這個妹妹的存在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3:26:00
我發現你很愛拿假設性問題出來講原po:「我也說了殺人是錯事」原po:「這種家務事誰都無法判斷誰對誰錯」一下子說誰都沒辦法評斷對錯 現在又跳出來評斷 這哪招你看不懂我一開始就是跳進來戰你這句無法評斷對錯的嗎原po跟p,l可不可以不要一直後文打自己前文的臉..
作者: peishia (空。)   2014-07-09 13:30:00
本來就是不會存在的 這是確定的吧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3:30:00
抱歉 我實在不是很想討論什麼「本來」這種平行宇宙的假設
作者: Shiaan (不可須臾或忘)   2014-07-09 13:31:00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3:31:00
述我無意follow這條戰線恕呃 你是說在某些情況下「想殺死無辜幼童」的動機是對的?抱歉我還真的無法理解為什麼會有人想對幼童下毒手我知道你投射自身的回憶到這件事情上面但是有類似的處境 不代表這件事情就是對的你當初的動機也是錯的 不道德的 只是你沒有付諸實現當然同為「意欲殺死無辜幼童」者 你為她護航我也可以理解
作者: u8809048 (Alice)   2014-07-09 13:41:00
同情少女遭遇~但殺人就是不對~不用多護航~有人權律師在~三歲小妹妹還真雖~沒人問她要不要長大~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4-07-09 13:46:00
一邊是法 一邊是理 現在一堆事情不就這兩者在吵反正現在會去審少女 但是遭遇令人同情 就這樣
作者: MiuLove (月兒彎彎Moon)   2014-07-09 13:54:00
推一整篇說無意follow 我也無意推文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3:56:00
XD 樓上的 我是說我不想follow他那個假設性問題的戰線不是說不討論其他面向要看清楚前後文啊
作者: MiuLove (月兒彎彎Moon)   2014-07-09 13:57:00
我無意看全文
作者: aduijjr (阿戰)   2014-07-09 13:58:00
這篇回推文的論點好像因為那女孩是小三的所以該死~_~
作者: u8809048 (Alice)   2014-07-09 14:01:00
搞不好三歲小妹妹OS:我也不想當小三的小孩~我還想長大~
作者: snsdwei (龍貓)   2014-07-09 14:02:00
補血
作者: kurtsgm   2014-07-09 14:02:00
我要平反一下 這篇原po不是說女娃是小三的所以該死他只是說你們不是當事人 都不可以罵他 糾咪家務事外人不要插嘴 就算是殺了小孩也一樣喔當然我也同情你自身的遭遇 不過那是以現在你沒殺人的情況不過這跟現在她殺了無辜幼童是既定事實的情況是兩碼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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