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國小老師暑假都在幹嘛?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4-07-10 17:05:44
( ′-`)y-~
這可不一定喔
PTT有很多版都會有板友自我介紹
像我就在桃園板寫過
很多人也知道我開的店名和店址
等於早已公開我自己的資料一部分
那這時候
若有腦殘ABCD來罵我
其實很有可能已經踏入黃線
而且像我這種正巧住在法院附近的懶人來說
去法院比去市中心來得近
所以建議各位網路小釣手
若要事先安排陷阱
可以在自己的簽名檔赴上PB或推特等實名網址
或者在各地方或專版簽名自介
到時候 這種就很難躲掉
甚至有些人的ID已經是專屬專用
例如批踢踢最偉大的ID
PTT
你就不可能說 愛唷 我又不知道這是杜先生的ID
一點小機車給大家參考
※ 引述《Morrislakbay (莫里斯四方報)》之銘言:
: ※ 引述《glacier0316 (我會加油)》之銘言:
: 要告我 而且還準備被我告的 竟然問起了法律問題
: 只能說這真的很趣味 就來簡單回答一下好了
: 噓 Morrislakbay:又多一個 等太陽下山 涼一點之後再一併送警局好了 07/10 14:49
: : ㄟ~~我還有訴訟方面問題還沒問完耶 我可以收收下班休息了 你有空嗎?
: 噓 Morrislakbay:一直問要告你的人法律問題 這種狀況我還真的沒遇過 07/10 16:27
: → Morrislakbay:不過也蠻有趣的 有甚麼要問的就問吧 反正你輸定了 07/10 16:27
: → Morrislakbay:科科 07/10 16:27
: : 我就真的沒告過人呀 你那麼有經驗就傳授一下嘛
: : 而且你水球來der也沒有不禮貌呀 想說可以跟你討教一下
: : 第一個問題是..是用誹謗還是公然侮辱,是上面我提到的兩個魯蛇嗎?
: 1.兩個一起提 網路告人很少只提其中一種的
: 至於魯蛇的罵法 依最新的判例 大概會被法官認定網路發言時不認識對方
: 無法查出對方真實身分 最後會不起訴處分吧
: → Morrislakbay:你把問題一起寫出來 我直接回篇文給你 07/10 16:32
: : 其實主要就上面這個問題吧 我的回文只有提到"可以告你嗎?"的問句
: : 也是在問你的推文的幾句話裡面 有貶抑我身為老師這份工作的意思嗎?
: 2.我回應的是關於作為一個老師 在處理公共事務時的態度問題
: : 可以呀 我非常支持砍寒暑假 也支持跟公誤人員一樣準時上下班
: : 時間一到關教室不接家長手機..你孩子沒回家乾我闢事
: : 順便跟公務人員一樣 期中我想請特休出國就出國
: : 請來的代課老師亂交不甘我事好嗎
: 光這幾段 你的心態就GG了
: 3. 依公然侮辱與毀謗罪的法條所載
: 兩者皆有法定阻卻構成要件事由的規定
: 特別是誹謗罪的部分
: 有331 三 明定可受公評之事 而為適當評論者
: 四 對於中央及地方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 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 教師寒暑假打混問題 有很可查詢的立法院質詢紀錄
: http://lis.ly.gov.tw/lgqrc/qrbook?R0@0@0@0@1028402@192@192
: 打毀謗你可能在檢察官那關就被攔下來了
: 所以你真的要告 就提公然侮辱吧
: 4.不過 結果大概也會和之前的判決一樣 網路發言雙方都不認識對方
: 無法讓瀏覽者推敲 連結出他的真實身分 最後以不起訴作收
: 總而言之 從結果論 我們都是在浪費時間
: 不過既然你要告 那便來吧
: 哥買了一堆法律書
: 金台大全套 PUMA全套 林肯全套 高點圖解全套 獨享解題書全套 學稔解題書全套
: 也念得差不多了 但都沒機會可以用 實在是很悶
: 這次剛好讓我上法院去實習一下 真正使用法律是甚麼感受 科科
作者: fkdds (fkdds)   2014-07-10 17:06:00
感謝大大無私分享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4-07-10 17:06:00
像我就一直放自己的大頭照
作者: ask5566 (問56)   2014-07-10 17:06:00
謝謝 正業之餘 也想賺點外快
作者: Morrislakbay (莫里斯四方報)   2014-07-10 17:08:00
LOL的西摳事件確實是有可能變成這樣
作者: glacier0316 (我會加油)   2014-07-10 17:08:00
我們明訂不能兼職..辛苦考經紀人證想租牌都不能租
作者: Morrislakbay (莫里斯四方報)   2014-07-10 17:09:00
一堆人根本是把他以前的人生紀錄貼到版上公然開罵
作者: glacier0316 (我會加油)   2014-07-10 17:09:00
如果被告不小心發展成懶人包 提供大家賺外快我也開心LOL那個事件比較特殊..算是這幾年的經典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4-07-10 18:04:00
這整串文已經走鐘了 XDDDD
作者: glacier0316 (我會加油)   2014-07-10 18:25:00
樓上知道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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