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進黨諷刺:民調不到10趴馬英九 撤換20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4-07-10 20:13:15
1.徐耀昌觸犯貪汙治罪條例一審被判九年
〔記者侯柏青、彭健禮、張勳騰/綜合報導〕
國民黨現任立委徐耀昌(見圖,記者彭健禮
攝)八十七年擔任苗栗縣頭份鎮長任內,明知
縣府要求不得收受外縣市棄土,卻與秘書陳
順興等人共謀,同意業者申請將棄土倒入頭份
垃圾場,並濫開不實棄土證明,共圖利業者一
千二百九十一萬多元,台北地院歷經十二年審
理,昨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重判徐耀昌九
********************************
年、褫奪公權六年;陳順興八年、褫奪公權五
*****************
年,全案可上訴。
苗栗縣國民黨籍立委徐耀昌,他在擔任頭份鎮
長任內,涉嫌包庇業者入鎮內傾倒砂石,昨天
被台北地院依圖利罪,判處九年徒刑、褫奪公
權六年。(記者彭健禮攝)台北地院歷經12年
審理對於判決,徐耀昌昨晚發表聲明指出,該
案拖延十多年,卻在短短三個月內臨時更換新
法官判決,質疑有心人在下屆苗栗縣長選舉黨
內提名前運作政治迫害,判決過程不尋常且有
極大瑕疵,他握有充足的無罪事證,將擇期召
開記者會說明。
檢方當年追查棄土弊案,查出集團業者包福碧
等人,為替工程業者解決棄土問題,陸續以送
錢、招待喝花酒等方式行賄苗栗縣不肖公務員
,其中,業者發現頭份垃圾場有填土需求,積
極運作下,取得頭份鎮公所不實棄土證明,全
案共起訴廿四人。徐耀昌等人應訊時否認濫發
棄土證明。不過,法官發現,政府當年曾發函
各縣市政府,要求注意垃圾掩埋場的覆土、進
土事項,苗栗縣政府也發函鄉鎮市公所謹慎處
理核發棄土證明,但業者卻積極聯絡徐耀昌等
人,要求核准外縣市棄土,徐耀昌等人明知該
決定不符現況,仍予同意,已構成圖利罪。
法官審酌徐耀昌等人身為公務員,卻圖利業者
,造成主管機關無法正確控管棄土流向,事後
又「卸責狡辯」、「毫無悔意」,重判徐九年
、陳順興八年、頭份鎮公所清潔隊課員陳寬昌
五年六月,分別褫奪公權六年到四年不等。法
官另依行賄罪判決包福碧等十五名官商八年八
月到兩年十月不等徒刑,有六人獲判無罪。
2.國民黨規定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且一審被判有罪者
不得提名
中國國民黨黨員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
第九條
黨員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法院第一審判決有罪者
***************************************
,立即喪失提名登記資格,並不得由本黨提名:
***************************************
一、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檢肅流氓條例、毒
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
防製法或貪污治罪條例。
**************
二、觸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或公職人員選舉
罷免法有關公然聚眾暴動、施強暴脅迫或賄選等
罪、農會法或漁會法之賄選罪。
三、觸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所稱之性侵害
犯罪、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有關與兒童或
少年從事性交易之罪。
四、觸犯刑法有關殺人、重傷害、搶奪、強盜、
重大侵佔、重大詐欺、重大背信、恐嚇取財或擄
人勒贖等罪。
於國外犯有前項之罪行,經國內或國外法院第一
審判決有罪者,亦同。
黨員有第一項各款情事,其案情雖未經法院判決
有罪,惟經廉能委員會或中央考核紀律委員會認
定對社會公義有害,對本黨聲譽有損,予以停止
黨權、撤銷黨籍、開除黨籍處分者
,亦同。
3.國民黨黨章規定犯貪污之罪條例者一審有罪就
停權且不可以提名
第三十五條
黨員有下列行為者,為違反黨之紀律,應受黨之
懲處:
一、違反本黨主義、黨章、政策綱領或決議。
二、損害黨之聲譽。
三、在黨內組織小組織致破壞黨之團結。
四、惡意攻訐本黨致損害黨之利益。
五、加入其他政黨。
六、洩漏黨的重大機密。
七、未經本黨中央常務委員會同意,擅自接受非
本黨籍執政者延攬為政務官。
黨員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檢肅流氓條例、毒
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
防製法或貪污治罪條例,或犯有總統副總統選舉
************
罷免法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有關公然聚眾暴動
、施強暴脅迫或賄選等罪、農會法或漁會法之賄
選罪、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所稱之性侵害犯
罪、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有關與兒童或少
年從事性交易之罪或刑法有關殺人、重傷害、搶
奪強盜、重大侵佔、重大詐欺、重大背信、恐嚇
取財或擄人勒贖等罪,經法院第一審判處有罪者
**********************
,應予以先行停止黨權處分,立即喪失參與黨內
******************************************
初選資格,並不得由本黨提名;亦不得參加本黨
****************************
各級委員會委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為候選人。
但於辦理初選或選舉登記前業已判決無罪者,不
在此限。
黨員犯前項之罪,經法院第二審判決有罪者,應
予以撤銷黨籍或開除黨籍之處分。
黨員犯第二項之罪,雖未經法院判決有罪,惟經
廉能委員會或本黨中央考紀委員會認定對社會公
義有害,對本黨聲譽有損者,仍得予以黨紀處分
;其情節重大者,不得參與黨內各項選舉,並不
得由本黨提名為各項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
4.國民規定有黨權的人才能提名
第六條 本黨黨員具備公職人員候選人資格,入
黨或回覆黨籍滿四個月,黨籍完備,依規定繳納
黨費,具有黨權者,得申請提名登記。
**********
5.整理
黨章>犯貪汙治罪條例一審有罪>停權>提名辦法第6條不可提名
>不可提名>提名辦法9條不可提名
所以徐耀昌到底是怎麼被提名的?
雖說當年馬英九特別費被起訴
國民黨還是花了很大力氣去把排黑條款修掉
才讓馬英九被提名
現在徐耀昌有比當年的馬英九後台硬?
真的是謎之政黨 太神奇了!
※ 引述《vanillav (fate)》之銘言:
: ※ 引述《mdxfive (哈囉!妳好嗎?衷心感謝)》之銘言:
: : 民進黨諷刺:民調不到10趴馬英九 撤換20趴黃景泰
: : http://static.ettoday.net/images/663/d663279.jpg
: : ▲民進黨發言人徐佳青。(圖/民進黨提供)
: : 記者劉康彥/台北報導
: : 國民黨9日中常會火速通過,廢止提名現任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參選年底基隆
: : 市長。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徐佳青10日表示,若藍營是以官司做為撤換標準,
: : 她不禁替苗栗縣與台東縣民大呼不滿,因為已獲提名參選苗栗與台東縣長的徐
: : 耀昌、黃健庭,分別遭到判刑與求刑,卻不見藍營以同樣標準處理。徐還諷刺
: : ,「一個民調不超過10趴的總統,要撤換還有20趴的候選人」,標準何在?
: : 民進黨發言人徐佳青10日上午召開「都是貪污,只換一個?」記者會,針對國
: : 民黨撤換基隆市長參選人,她表示,這是國民黨的權力,要換幾次民進黨都沒
: : 有意見。
: : 不過,她指出,黃景泰還是未被起訴的「犯罪關係人」就遭撤換,反觀遭判刑
: : 的國民黨苗栗縣長參選人徐耀昌,以及遭求刑的台東縣長參選人黃健庭,國民
: : 黨卻不願更換。徐佳青說,「難道苗栗縣民、台東縣民比較不重要,是二等公
: : 民嗎?」
: : 徐佳青指出,現任台東縣長黃健庭擔任立委期間,因涉嫌向藥商不當收受回扣
: : 228萬元,2008年遭台中地檢署具依「貪污罪」起訴求刑10年,此案至今還「流
: : 浪」到台北地院一審準備庭,她強調,「這是一個非常明確、有事證、有起訴
: : 的案例」;至於現任立委徐耀庭,則因1998年擔任頭份鎮長任內,因圖利棄土
: : 業者不法牟利千萬元,2013年遭法院具體判決9年。
: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710/376946.htm
: 說真的 每次都蠻討厭民進黨這種嘴臉
: 一直無法執政也不意外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4-07-10 20:14:00
[新聞] 馬總統:深切反省 杜絕貪瀆
作者: clala   2014-07-10 20:15:00
國民黨有規則有標準嗎? 貪腐國民黨了耶!
作者: bloodmickey (0.0)   2014-07-10 20:16:00
水母:阿昌是好人來著 人很有禮貌 所以不算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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