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爆特別費案選總統 國民黨處理黃景泰雙重標準?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國民黨中常會撤銷基隆市議長黃景泰參選基隆市長,外界以馬英九總統當年特別費案為例,批評馬有「雙重標準」。對此,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陳以信10日予以駁斥。他強調,「兩件事時空背景完全不同,不應該相提並論」。
陳以信指出,民國96年2月13日時,黨主席馬英九因台北市長任內以領據(非假發票)核銷特別費案遭起訴,當天下午立即辭去黨主席職務,並宣布參選總統。當時馬尚未獲得國民黨提名,並非國民黨參選人。「至於黃景泰,是在他被中常會核定提名後復撤銷國民黨參選人身分,兩者有根本不同」。
他表示,馬擔任市長時的特別費案,眾所周知係制度上的「歷史共業」。包括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游錫堃等,高達200多位曾任首長的藍綠政治人物,都面臨相同問題,絕非是馬個人清廉遭受質疑,而馬走完一、二、三審,都判無罪並於98年4月定讞。民國100年5月3日時,立法院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正案,將特別費除罪,並無因人而異。
陳以信強調,民國95年11月馬爆發特別費爭議後,聯合報民調顯示,58%民眾相信馬英九操守清廉,65%民眾認為他不需辭去市長職務。96年2月特別費案起訴後,中時民調顯示,高達46%民眾相信馬英九的清白。96年8月特別費案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後,蘋果日報民調更是高達67%民眾認為判決公平。反觀此次黃景泰涉貪案爆發後,TVBS民調中有高達62%基隆市民不相信其清白。
陳以信說,由於黃景泰身為國民黨基隆市長提名人,陷入重大弊案引發社會各界強烈負面觀感,實已嚴重損及國民黨形象及聲譽,中常會所為廢止當初提名之決議,乃屬不得不為之痛苦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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